运用民主的理念与方法,密切农村党群关系
发布时间:2009-03-17 13:17:00 访问次数: 汪紫俊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
近年来,嘉定区委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带动区内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江桥镇太平村党总支在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开创全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党群关系融洽的良好局面。太平村党总支的探索实践,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群众工作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新形势下农村党群关系显现新情况
太平村位于嘉定区江桥镇的最西部,曾因较早兴办村级企业踏上富裕之路。然而,经济发展了,生活改善了,干群关系却变得紧张了,不断出现新问题和新矛盾:有的村民对村属企业转制不满意;有的村民对土地补偿费的使用不放心;更多的村民对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有意见。
面对意见和矛盾,村干部感到既茫然又委屈:为什么辛辛苦苦为群众做事,群众还会不满?党总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不足,总结出干群关系出现问题的症结:伴随村里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的收入增加,村民的民主意识增强了,民主需求也迫切了,但村干部却不能及时了解、跟进村民的民主需求。针对村里出现的这些新问题,太平村党总支在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开始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探索。
用民主的理念与方法改进党的群众工作
太平村党总支通过定期召开村民座谈会、干部定期走访群众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加强村级管理的比较系统、富有实效的制度规范,将民主的理念内化于各项制度之中。
第一,尊重村民民主权利,不断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村里制订和完善了由村民积极参与、讨论并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规范村民的日常行为;每个村民小组设立村民管理小组,在村委会指导下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递”的桥梁作用,及时、就地化解纠纷和矛盾;同时,还建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提请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并把执行决定的情况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
第二,密切干部与村民的联系,不断健全群众工作网络。太平村建立了干部联系群众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村两委会成员联系、走访群众的责任区和工作内容,建立了群众工作台帐;每位党员都有联系群众的《党员联系手册》,都有联系户和联系人,构筑了以村干部、党员和工、青、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退休老干部为主的群众工作网络,并健全村老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村里300多位老人参与化解村内各种矛盾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加强对村务的民主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太平村还完善了村务监督机制,建立了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组组长、老党员、老干部和党总支纪检委员等9人组成的村务监督小组,成员选举产生并实行任期制,监督村干部的行为、工作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等工作。监督小组对群众关心的村务工作在监督方法上逐步从事后监督发展到事中监督和事前监督,并有权质询、督促整改。
太平村党总支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把民主的理念与方法贯穿于村“两委”工作的各个环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村民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现在村里召开各种村民会议,出席率都很高。过去通知开会,有的村民要求发“误工补贴”,现在,村里召开群众会议,村民不但没有一个人提出要“误工费”,反而对轮不到参加会议有意见。二是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为村民办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村干部在实践中学会了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学到了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三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都由村民当家作主,依法办理;村里各项工作,群众都了解,都有群众参与,都有群众支持,村干部如鱼得水,党总支一呼百应。
太平村党总支探索实践引发的思考
第一,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群众工作,既要增进农民的“福利”,也要保障农民的“权利”。太平村的实践表明,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农村出现的各种矛盾,必须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和福利水平。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决不是经济发展了,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加强党的群众工作,还必须还权于民,让村民对村务管理有实实在在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才能确保农村的和谐稳定。
第二,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群众工作,既要关注“民生”,也要重视“民心”。太平村党总支建立的群众工作网络,覆盖了村里的每家每户,他们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注重群众情绪的疏导,确保了村干部与村民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村民心齐、气顺、风正、劲足,为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凝聚群众,发挥好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提供了借鉴。
第三,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群众工作,既要有“方法”,也要有“制度”。解决农村党群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方法有效,更要方法创新。太平村党总支的实践证明:只有把那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才能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才能使村干部和村民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自己的民主政治素质;才能始终坚持村里的事情,让村民知晓,让村民作主,让村民监督,让村民满意,有效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