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应做到“六勿”
发布时间:2009-03-16 10:15:00 访问次数: 孙爱霞 信息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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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一个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好自律,即“信念勿动摇、道德勿滑坡、权力勿滥用、监督勿怠慢、亲属勿纵容、交友勿轻率”。
信念勿动摇。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和强大精神支柱,不管世界如何变化,理想信念决不能动摇,因为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从已查办的贪污腐败案件看,放弃世界观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正是少数领导干部成为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所以,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学习,切实加强理论修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改造主观世界,提高精神境界,辨明前进方向。
道德勿滑坡。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视道德修养为“小节”,抱有“小节无害论”思想。岂不知,从许多贪官的腐败轨迹看,正是在吃喝玩乐这样一些“小节”上开始滑坡,并一步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官德正则民风醇,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不仅关系到他们个人的品行,更关系到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威信。所以,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模范。要把“八荣八耻”的荣辱观真正变成内在信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权力勿滥用。是用权为民,还是以权谋私,这始终是对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领导干部要树立“公仆”意识,要明白,“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行使权力要如履薄冰,慎之又慎,坚持民主集中制。要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监督勿怠慢。“严是爱,松是害,真正监督是关爱”。事实告诉我们,没有及时有效的监督,必然延迟错误的发现。能否正确对待监督,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强弱的试金石。要自觉接受监督,时刻把权力置于法纪的约束之下,置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慎权、慎独、慎微,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
亲属勿纵容。多数案件表明,许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与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不良或违法行为有关。对亲属子女的“过分”要求、违法意愿,领导干部要做到耳不软,心不动,切莫让“公仆心”输给“儿女情”,莫让“公仆志”输给“亲属爱”。壁立千仞,无欲则刚。领导干部只要去私欲,就能抗得住诱惑,管得住亲属。
交友勿轻率。一些领导干部由辉煌走向堕落,很多是被“朋友”拉下水的,对此,领导干部要慎重交友。要认清那些紧盯“权柄”,阿谀奉承甚至送钱送物、投领导干部之好的所谓“朋友”。要知人识面,警惕恶友,结交诤友,戒除侥幸心理,远离各种诱惑。要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做到不正之友不交,不良之习不好,不法之事不办,不净之地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