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腐败必须治本抓源头
发布时间:2009-03-18 14:34:00 访问次数: 宁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 信息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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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水平。中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把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防治腐败,只有从源头抓起,才能提高监管水平,保障改革和发展顺利地推向前进。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实践的总结,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国在一些领域的改革已初见反腐治本成效,建立起的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作用已初步显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不断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建设,继续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各级党委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就是要在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当前,我区腐败问题突出表现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等领域,有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对此,要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推动源头治理工作在这些领域和环节取得新进展。同时,要深化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税管理、投资体制、国有企业改革、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最大限度地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必须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方面的保证作用。要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必须把治本抓源头工作与改革的进程紧密结合起来,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做到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源头防腐就要延伸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要延伸到哪里。制度建设是对其他建设的经验、传统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总结提高的过程,是其他建设的深化和完善。防治腐败既要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又要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同时,要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尤其要注意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把那些通过查处和解剖案例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法规制度建设,使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有实效。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还必须充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作用。要健全预防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的相关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及时总结基层预防腐败工作经验;拓展工作领域,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快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取国际预防腐败的经验,扩大我国在国际预防腐败领域的影响。 (执笔:杨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