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原则要求
发布时间:2009-05-06 10:42:00 访问次数: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孟浩明 信息来源:《党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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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放弃其主导地位必然失去旗帜和方向,进而丧失党的执政地位。当前,西方敌对势力仍然加紧对我国的意识形态进行渗透,国内也有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的噪音。我们丝毫不能放松警惕,一定要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弘扬正气,凝聚人心。
二是立足社会实际,改革创新,保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先进性。要在立足实践的基础上,科学回答现实中提出的重大问题。要克服教条主义、形式主义,把思想从不合时代要求的观念、做法和制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要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是努力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感召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产生了一些新的阶层,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坚持把社会各阶层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它应具有包容性,对那些有益的思想采取开放、共存的态度,来丰富和发展自己。在工作方法上,要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找准理论宣传与现实生活的结合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