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的路径选择
发布时间:2009-05-11 14:03:00 访问次数: 迟丽华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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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历来重视作风问题,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多次论述作风问题。作风建设的形式多样、方法多种。在继承过去好做法的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探索创新,尤其应利用好以下五个方法。
一、教育引导法。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手段,在作风建设方面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增强针对性。在教育对象上坚持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切合教育对象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在教育内容上坚持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紧扣时代脉搏、紧跟时代步伐。在教育形式上坚持灵活多样、新颖别致。二是扩大覆盖面。作风具有“传染”特性,不良作风与良好作风相互影响,不同层级干部的作风相互影响,既要注意抓好领导干部的作风,又要抓好一般党员干部的作风;既要抓好一把手的作风,又要抓好班子成员的作风;既要抓好部门领导的作用,又要抓好中层干部的作风;既要抓好重要岗位干部的作风,又要抓好一般岗位干部的作风,确保教育不留空白点。三是实现经常化。教育不会立竿见影,发生作用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应有明确的计划,远期、中期、近期规划。济宁市在作风建设方面坚持教育先行,以“三学三创”(学习先进地区的创业精神、干事胆识、科学态度,进一步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环境)为总抓手,从2006年起一年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了“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环境落实年”、“干部作风建设年”、“跨越发展从我起步,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等实践活动,推动了思想境界明显提升、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制度规范法。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健全完善制度是作风建设的治本之策。加强作风制度建设,应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创新制度。实行制度有限期制,对现行制度定期进行清理。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建立新的制度,不断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依靠制度的力量促干部作风转变。二是宣传制度。制度一旦制定,就要公之于众,。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信息、简报内部资料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制度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制度的知晓率。三是执行制度。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济宁市注重制度规范的具体化、制度创新的系统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化、制度监督的公开化,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创新发展环境二十条规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个不许》、《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关于加强对市管领导干部党内监督的试行办法》、《巡查工作暂行办法》等数十项制度,2007年以来全市追究责任163人,充分发挥了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作用。
三、监督约束法。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监督的作风建设将大打折扣。应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创新方式、畅通渠道、增强效果。用好党内监督,推进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要用好人大、政协监督,促进党政机关和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用好专门机关监督,为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创造更有利的环境和条件,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用好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依法履行监督权。用好社会监督,加强对监督群众的保护,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程度。济宁市坚持从严抓作风、开门抓作风、从细节抓作风,从2008年起连续两年在媒体公布市委常委、副市长工作信息,连续两年电视直播市直部门一把手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组织500名各界代表对市直部门85个涉企窗口单位进行公开评议,现场评议,现场统计,现场公布结果。开展“十佳”、“十差”中层干部评选活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惩治警示法。反腐败必须加大惩治力度,作风建设也必须痛下决心,快查严办。应健全投诉举报网络,整合各类投诉举报资源,聘请监督员,建立联系点,公布监督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和24小时值班制度,构建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组织群众监督评议团,定期不定期到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开展走访、暗访活动,对涉及干部履职和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质询;组建督导小组,不打招呼、不发通知,随时对作风问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依法依纪查处,对不作为、不尽职和失职渎职的干部严肃问责,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办班的行为坚决清理,对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依法严办。济宁市按照“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从严抓作风”的要求,认真解决工作平庸、纪律松弛、怕硬怕难、不负责任、吃拿卡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07年以来受理投诉861件,处分处理286人,进一步营造了“防骄戒满、干字当头、全力全速、只争朝夕”的浓厚氛围。
五、改革推动法。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根本出路。应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创新体制,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行政效能监察,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立“三集中、三到位”(部门审批项目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中心项目向电子网络集中,确保审批项目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审批机制,压缩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行政审批环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的监管,对社会团体、中介组织进行清理整顿,实现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切断与党政机关的利益链条。推行涉企收费“一费制”,将各部门对企业的收费纳入统一管理,以《缴费明白卡》形式告知企业,由企业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缴费额度一年分两次到指定银行缴纳,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培养干部、检验干部、识别干部、任用干部,用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威信高的干部,用真正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干部,用群众拥护、群众公认的干部,坚决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年来,济宁市坚持市场取向、突破重点,整体策划、有序推进,科学论证、稳妥操作,严格依法、注重政策的原则,大力推进多项改革措施,比如,创建政府交易平台,成立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招投标中心,健全完善了招投标体制。2008年共办理各类交易事项447项,其中建设工程交易285项,节约资金2.87亿元,有效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作者系山东省济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