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5-13 11:21:00 访问次数: 刘 杰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透露,2008年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这一数字相比较前些年有较大提高。官员涉嫌犯罪年龄和职务趋小、数额趋大等等新动向,引起许多代表委员热议和担忧,其实这也是近年来备受人们关注的问题。
一个县处级干部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甚至数百万行贿受贿,或者是渎职犯罪等等,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屡有发生,甚至一些科级干部也出现了“前赴后继”贪污腐化现象,这些小官大贪、为官不廉行为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无论官大官小,都是人民勤务员,都应该清正为民,廉洁从政,这是党的一贯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期待。反观历史,就是古代许多官吏也莫不如此。包拯就曾说过:“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廉与勤都是为官者必须做到的,而廉尤为重要。
为什么会出现官员涉嫌犯罪年龄和职务趋小而数额趋大的现象?这些年来,廉政建设不可谓不紧,廉政制度不可谓不严,廉政教育不可谓不多,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前赴后继”者,这恐怕要从官员自身好好分析研究。
当官的目的不纯是首要问题。论理官小前途大,真正要在仕途上有所作为,想的做的应该是怎样推进事业发展,怎样使自己的德行在百姓心目中树起丰碑,结果是这些官员刚起步就迈弯了双脚,一使招就是劣迹,不思以廉而为民之表,而甘以贪而为民之贼,原因是他们做官的初衷就是为了贪,为了捞,为了私家谋利益,这样的人一旦权在手不成为贪官污吏才怪呢。
当官的手段不正是潜在问题。因为目的不纯,那么手段必定拙劣。心底无私天地宽,做什么都会心地坦然,靠着为人称道的业绩获得信任,所掌握的权力必然是为人民所用。而为了个人的目的去做官,没有什么真本事可资借助,只有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谋取,这样获得的权力必然会变本加厉地为己谋取利益,这样的人一旦权到手,必定会不择手段,巧取豪夺。
为官之道,首先要有为,有为才有位,才配当公仆。做官是党和人民给的权力,为官者无论大小都要有所作为,人民给的权力只能为民用,不能变成捞取好处的工具。特别是年轻干部,更要时时想着为人民做好事,为事业发展作奉献。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心是杆秤,秤星就是老百姓。好官民乐之,坏官民恶之,只有做到“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把心思用到为民做事上,才能得到百姓爱戴,世人拥护。
为官之道还要有所畏,有所畏惧,才会有所约束。要从思想上设个警报器,从行为上扎紧篱笆墙,不光时时记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还要再有点不可逾越的家规自律,要在自己身边建立防腐层。管住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管好身边的人,特别要看住家里人。包拯为官清廉,要求自己严,要求家人也严,他曾说:“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如此一来,后辈为官者自会有所警觉。
为官之道,为民为要,既要为民勤勉做事,更要为民清廉立表率、树榜样。古人能做到的,今人更要努力为之,唯此才不愧为时代先锋,人民公仆。
(作者为人民日报驻安徽记者站站长)
《人民论坛》 (2009-05-01 第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