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如何回应农民的利益诉求
发布时间:2009-05-25 13:34:00 访问次数: 张滨辉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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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城乡一体化的迅速发展,一些地方的农民利益维护问题凸现出来。面对这一情况,地方党委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将农民的利益维护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放在一个紧迫的、突出的位置加以思考,特别是要正确处理和完善农村基层党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从而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对农村基层带有普遍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诉求问题的解决,需要在意识、观念、制度、政治智慧等不同层面上寻找突破口,并在实践中去探索、检验和完善。
强化农村自治组织的功能,有效实现农民的利益诉求。浙江台州温岭市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广泛开展的民主恳谈、民情日记、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是在经济和政治上实现村民民主自治的创新做法。1999年,温岭市松门镇创建了镇政府与村民就乡镇重大事务决策进行面对面恳谈机制。2004年3月,温岭进行的村民与政府的民主恳谈会的做法,获得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2005年7月,温岭新河镇再次创新,把民主恳谈的方式引入人代会,让民众与人大代表一起参与公共预算的审核和监督过程。这一做法还使得政府通过与行业协会协商,较好地解决了当地羊毛衫企业主与劳务人员的工资纠纷事件。上述这些创新做法,特别是通过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民间机构协调各方的利益和矛盾的民主管理方式给人们以重大启示。它有效地消除了一些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一手包办村民事务,忽视村民权利诉求的现象,落实了村民的自治权利。
乡镇党政机构通过支持和保障村民行使自治的权利,以达到对农村工作的有效领导。乡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要是支持和保障村民行使民主自治权利。这既是发挥党组织作用的重要途径,更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村党支部正是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直接为推进村民民主自治服务,这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的体现。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主要是代表和维护村民利益,反映和支持村民的合法要求。村级党组织反映和代表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就是代表和维护了党的利益,二者是高度一致的。村党支部必须积极支持和保证村委会的正常工作,不存在超越村民自治权力之外的所谓政治“领导核心”作用。
提升农民的政治素质,实现村民民主自治的有序参与。一是村委会的组成必须有农村中各种劳动者、管理者中的优秀分子的代表参加,使村民委会成员具有广泛性,可以更好的代表各方面的利益。二是村委会的组成必须实现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组合。三是推进村民民主自治能力必须与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相结合。在市场化的条件下,农民的劳动方式、生产要素组合方式、所有制形式、思维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必然推动农民的自主意识、利益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的不断提升。浙东南农村地区近年的实践表明,农民通过民主方法选举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商会等方式,并通过这些组织为载体进行政治参与,保护和解决了自身群体中出现的利益和民主自治诉求的问题,实现了经济的发展与民主自治素质提高的有机整合,从而推进农村民主建设的发展。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是一种人民民主权力的回归,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探索、基层多元化与一元化治理结构的政治博奕,将从另一个方面促进我们党对基层群众民主制度建设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