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应廓清五大误区
发布时间:2009-06-16 08:54:00 访问次数: 王亭亭 信息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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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各级政府部门针对自身实际,出实招,求实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然而,就这项活动本身来说,一些领导干部在认识上还不到位。为防止干部作风建设走向片面化、短期化,把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做好、持久地引向深入,必须廓清以下认识误区:
作风建设能够“速战速决”
当前,我省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突破口的一系列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在审批项目改革方面,更是效果显著。这对于扭转当前干部作风,塑造政府形象将产生积极影响。然而,有些人认为,干部作风问题“一抓就灵”,只要采取了措施、查处了干部、开展了教育整顿活动,很快就可以把问题解决好。实事求是地讲,这是一种不切合实际的理解,是一厢情愿。干部作风问题,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与思想根源,作风建设的长期性与复杂性决定了这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由重点发展向优化发展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干部作风建设将会随着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如我省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社会现代化、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必须处理好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府与不同利益主体的各种复杂关系,这就决定了干部作风建设将随着现阶段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的重大调整而表现出它的长期性与持久性以及反复性。所以,那些寄希望于干部作风建设“速战速决”,一步到位的想法是极为片面和肤浅的,同时也是亟须纠正的。只要把好“优势部门”关就行
时下人们对“优势部门”的理解大致有两种概括:一种是“障碍性权力”部门;另一种是“建设性权力”部门。由于这两类部门在权力上均具备“垄断化”、“部门化”、“扩张化”的共性,很容易发生“暗箱操作”与“寻租行为”。所以,有些人认为,这两类部门应成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而游离于“优势部门”之外的其他行政单位,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地走走形式即可,只要把好“优势部门”的关就行了,用不着把这项工作的范围扩大,否则容易使人们产生厌烦心理或抵触情绪,不利于其他工作的展开。这种认识有失偏颇。这是因为:第一,干部作风建设不是哪个具体部门的事,而是整个政府系统的事,是一个涵盖了包括所有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在内的广义政府部门。干部作风建设不单强调重点,政府系统内部的整体效应同样不能忽视。第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是单纯地转变思想理念方面的事,它还是一项涉及到体制、机制全方位的制度结构调整与变革。也就是说,不仅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与行政理念面临着由以“权力本位”向以“公民为本”和以“社会为本”的全面转型,而且在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的决策机制、责任体系、管理方式与制度安排方面,还需构建一种与国内外发展环境相适应的全新的公共管理模式,这是一项有待完善与加强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重服务,轻管理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终极目标,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在以“公民为本”、以“社会为本”理念的指导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因此有些人认为,既然强调服务,就是要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对于政府的经济调节与市场监督职能可以放松一些,不用过多干预。这是一种把服务和管理关系完全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其实,服务与管理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的矛盾统一体,二者不可分割,同等重要。从国际经验来看,任何政府的政务行为都是既有服务又有管理。我们强调的服务,非但不是弱化政府管理,而是强化政府职能的延伸。如我省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转型,许多重大问题,如宏观经济调整与决策、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平衡区际差异、稳定社会大局等问题,都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规范引导,而就这些活动本身,就是一个为公众、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安全的服务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是一个集多重角色于一身,既是优化发展环境的维护者与服务者,又是各类经济社会活动的管理者与决策者。所以,要改善干部工作作风,必须更新治理理念,克服认识误区,厘清管理与服务职能的辩证关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是政府内部的事,与社会无关
改进干部作风,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内部寻求自身变革的单边行为,是政府系统内部的事,与社会无关。这样的认识,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社会各界均存在一定的认同度。对于这项活动,社会民众只要“听风、看风、跟风”便是了。这种认识过于单纯且不负责任。“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并不是政府行政机关自编自演的“独角戏”,而是一项以政府为主导,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政府与社会能够取得双向互动与共赢的“大合唱”。这种互动关系集中体现在: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互动。因为,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政府的监督与调控职能将会得到不断强化,学会运用市场杠杆指导社会生产,不仅是市场的需求,也是企业的需求;二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也需要互动。鉴于当前政府对社会事务管理范围过宽,管理重点不突出,办事效率低的状况,需要中介组织、民间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管理公共事务方面共同发挥作用。也就是说,以往政府以“单边行动”的服务方式既力不从心,也不合时宜。政府要做到“听民声”、“聚民智”、“确民忧”,必须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创造出公众、企业与服务部门“多边互动”与配合的关系格局。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证明,政府一些重大的战略规划与决策,就是通过不同利益集团与社会组织的“双向互动”与配合完成的。
作风建设无非是查处几个干部或出台一些利民措施
当前,对于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与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已成为政府各级部门强化执政能力与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干部作风不仅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推动力量,而且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的主导力量。所以,把查处几个干部或出台一些便民利民措施,简单地理解为干部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或终极目标,是不妥当的,这种认识有待纠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仅是应对国内外行政体制改革形势的积极举措,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当前我省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把握。这是因为:其一,这一活动反映了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本质内涵。转变干部作风的目的或目标是优化发展环境。而它的最终落脚点则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它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把发展这一重大主题贯穿到建设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以高质量的服务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其二,这一活动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精髓。发展的含义不单单表现为社会进步或经济增长,而且它还包含了“以人为本”的发展。“以人为本”,就是要求干部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和幸福生活这一核心来展开。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并协调好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群众、政府与企业不同层面的复杂关系,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可能;其三,这一活动适应了区域竞争的新要求。以往以省际为单位的区域竞争,主要体现在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方面的竞争,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区域竞争,更多地是反映在政府高品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上。谁的服务到位,谁的服务水平高,谁就能够在区域竞争中获得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讲,好的作风,应该成为实现富民强省目标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