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探索
发布时间:2009-06-30 09:39:00 访问次数: ◎ 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课题组 信息来源:《红旗文稿》
-
国外政党数目繁多、类别迥异,性质特征、社会环境、组织结构各有不同,在如何发展党内民主问题上,有一些各具特色的政策措施。同时,国外政党也都努力适应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要求,在改革完善组织体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等方面,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
提高党员民主意识,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党员是党的组成部分,是党内生活的主体力量,也是党内民主的主体。发展党内民主要紧紧抓住党员这个中心环节来展开。国外许多政党都把党员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关键,在党章中对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出专门规定。
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强化党员是党组织的主人、党内事务归根到底由党员当家作主的观念,通过党校和其他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民主素质。如越共在十大政治报告和新党章中全面、明确地规定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包括党内事务的决定权和表决权,党内领导机关和领导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组织内部的知情权、讨论权和争论权,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的批评、质询权及个人申诉权等。古共在党章中规定,在党的会议上对任何党员,无论其功劳多大、职位多高,都可以提出批评。
发展中国家一些主流政党从制度上保障党员平等权利,如印度尼西亚专业集团党党章规定,在发展党员和任用干部时,不同民族、种族、宗教、语言和风俗的党员拥有同等的发言权。埃及民族民主党通过调整党代会、年会机制,使党员干部能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更多地参与了解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
西方社会党规定党员既可以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正常渠道就党的事务发表看法,也可以民主参与党的众多活动,还可以通过选票决定党的大政方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党员基本权利保障机制。意大利左翼民主党明确表示,党的“每一个党员都是民主进程中和党的活动的核心主体”,应为此积极参加党内生活。西方中右翼政党注重扩大本党议员的民主权利。美国共和党、民主党对议员投票没有严格的纪律约束,承认和尊重议员的独立决策权,赋予议员投票较大的自由度。
健全党内选举制度,充分体现和反映广大党员的愿望
党的各级领导人的酝酿产生能否充分体现广大党员的愿望,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尺度之一。近年来,国外许多政党不管其性质如何,都纷纷把扩大党内选举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途径。
1.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在实践中不断健全选举程序,完善选举方式,扩大差额选举比例,提高党员的民主意识。古共各级领导的选拔和提拔均听取广大党员和民众的意见,自1990年2月召开中央特别全会以后,对支部领导实行差额选举,改变过去由上级指定的做法。在五大代表选举中,没有预设党员代表人选,在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自下而上的层层酝酿、选举产生。
2.西方政党把扩大党员直接选举党内主要领导人以及国家公职人员,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核心内容和主要路径,并以党章等形式固定化、制度化。英国工党领袖由议员选举产生改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全国执委会中的选区工党代表由全体党员投票决定。英国保守党领袖产生方式从1998年开始也发生重大变化,议会党团在领袖选举中不再有最终的发言权,而是由议会党团通过投票,把领袖人选缩减到2名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根据一人一票的原则投票决定。
此外,西方一些社会党还大幅提高妇女在党的各级机构及党代表中的比例。瑞典社会党规定男女比例基本相等,德国社民党及泛希社运基本实现在各级机构中女性比例不得少于40%。突尼斯宪政民主联盟在市政选举的候选人名单中,女性比例达到了1/4。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