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强调“群众公认”原则
发布时间:2009-07-07 10:17:00 访问次数: 评论员 朱铁志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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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好干部,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千秋大业,是事关人民幸福、国家富强的重大战略问题。
6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审议并通过《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会议强调,要扩大考核民主,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进一步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着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导向。
干部的选拔任用,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考虑,不能简单偏重某一方面。但在选拔任用干部的诸多要素中,总有一些更重要、更带根本性。《意见》着重强调的三大原则中,“群众公认”就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项。为什么把“群众公认”作为更带根本性的一项原则?说到底,是因为这一项对于其他各项具有评价性质和评价功能。一个领导干部的工作是否“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由谁来评价?当然首先是由群众评价。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由谁来评价?当然也是群众。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具有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绩”、“政绩”由谁来评价?还是群众。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服务的对象,更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综合业绩的评价者。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谁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心里最清楚;谁德才兼备、注重实干,群众看得最明白;谁作风正派、不阿谀奉承,群众心里最有数;谁真正代表自己利益、不以权谋私,群众最有资格作判断。离开了“群众公认”原则,干部考核的其他标准就易于变为徒有其表的外在形式,就事实上背离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动力的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就不能让人由衷信服。
在坚持“群众公认”问题上,有一种常见的观点:既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又不能搞“唯票数论”。一般说来,这当然是正确的。但要把这种“辩证观点”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效果可能并不好。没错,在实际工作中,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同志可能会因此丢掉一些选票。但这种“丢掉”一定是局部和暂时的。我相信多数正派的群众肯定支持敢于坚持原则的好干部。即便暂时对他们有所误解,也不可能永远误解,他们终究会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否则,正气何以弘扬?好人何以立世?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是非常赞同的,认为它不失为反映民意的一种有效渠道。但对选拔或考核结果常常不予公布,或不在较大范围内公布,信息不够透明,啧有烦言,认为这种做法为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留下了制度空间。这次中央明确把“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写进《意见》,就是充分吸纳群众意见、顺乎民意的重要举措。
《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报道这次政治局重要会议的同时,在同一天报纸的第10版刊发了一条“网友怎么看待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调查。在总共有18万人参加的调查中,面对“您心目中的优秀年轻干部应该具有哪些优点”时,75.2%的网友首先选择了“尊重民意”;在对“选拔年轻干部最担心什么”的提问中,57.9%网友首先填写了“身后有背景,任用不透明”;在“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工作着力点在哪里”的提问中,52%的网友首选了“加强对人才选拔的舆论监督”。几个选项透露出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把民意放在突出位置。这也从一个侧面有力地证明了党中央重大决策的正确性。
领导干部常把“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挂在嘴上,这是一句十分崇高的话语。但真正找到人民群众有效赋予公仆权力的正确渠道,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