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机制面临重大变革
发布时间:2009-07-07 08:26:00 访问次数: 车海刚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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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涉及全国各级、各地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制度变革即将启动。
6月29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纪念日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
从考核程序到考核内容,这份文件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完善考核内容方面,《意见》要求既注重考核发展速度,更注重考核发展方式、发展质量;既注重考核经济建设情况,更注重考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在改进考核方式方面,《意见》要求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合理安排,相互补充,增强考核方式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意见》同时提出,要扩大考核民主,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进一步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着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导向。
有观察人士将《意见》传达出的改革取向概括为三个“民”——民生、民意、民主。应该说,领导干部考评机制改革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长期以来的要求和期待。如果能推行到位,必会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执政思维和执政方式产生深刻影响。
毛泽东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历证明,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官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通常认为,我们的上、下级政府及其官员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同级的不同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之间则形成了一种晋升竞争关系。这种政府治理模式的核心特点有二:一是对上级负责;二是经济优先。
在经济发展的早期,这一模式对各级官员具有较为明显的正向激励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弊端也日益凸显。由于对干部的遴选和考评权主要集中于“上级”手中,而考评、擢升的主要依据是经济增长指标——有人称之为“唯GDP论”,这就使得各级党政官员普遍重视经济增长、项目投资、城市建设等有形的“政绩”,而轻视甚至罔顾民生事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等事关民众福祉却不太容易出“政绩”的领域,造成经济和社会发展失衡。
而且,在这种治理模式和片面政绩观的指导下,不少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直接介入市场,把售卖土地、招商引资等等作为自己的主业,政府的“公司化”倾向愈益严重,本该扮演好的“公共服务提供者”和“市场秩序维护者”角色反倒退居其次,由此导致民众不满甚至引发官民对立。
以此视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革当前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无疑极具现实针对性和长远的进步意义。
《意见》在扩大考核民主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方面的表述尤其值得关注。正如在司法当中程序正义高于实质正义一样,对于领导干部的考核过程和方式,实则比考核内容更为重要。以往,我们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上不乏吸纳民意的程序安排,比如任前公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但无须讳言,许多做法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现象也时有发生。近几年来,一些问题干部“带病复出”、换岗任用的案例在民众中反响强烈。
因此,《意见》提出的“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等要求,更需要在实际操作中落实为具体可行的制度设计,确保此次干部考评机制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