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小英:推进党内民主关键在制度创新
发布时间:2009-07-09 16:54:00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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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7月9日电 (记者 谢磊)7月9日下午14时,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中央党校党建专业博士生导师甄小英,国家行政学院政治部、科研部主任、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许耀桐做客人民网“七一社区·理论论坛”,以“推动党内民主 激发全党创造活力”为题进行访谈。甄小英在谈到怎样在新时期搞好党内民主建设时指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发挥党员主体地位是基础,制度建设是基础,特别要在制度的具体化、可操作化、程序化、科学化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甄小英指出,十六大提出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充分反映党员和意见的民主制度。十七大坚持了这个总体思路和布局。十七大以来,我们党有许多创新,比如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方面,明确提出党员的主体地位,正式出台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相关条例,在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实行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常任制等。
下一步怎么抓好党内民主建设?恐怕重点还是两点。一个是抓基础,一个是抓关键。
基础就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维护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展党内的基层民主。关键是制度建设。党员不可能直接参与,毕竟要选出代表、委员会。党内民主权利的机构和它的运作要符合民主的程序,这套制度的建立对保持党的长治久安,充满生机活力,非常关键。所以,邓小平同志讲,制度问题是根本性的问题。
我们在理论上明确了基层基层民主和党员的主体地位,现在的关键是制度上创新。因为有些东西不创新的话,只在理论上阐发、在条例上规定,就没有可行性、操作性的保障,还是停留在纸上。只有在具体制度上完善创新,才能能够保障十七大提出的东西真正落实。
比如,我们具体怎么样保障党员的表达权?不能说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什么意见,然后就给记录在案,然后就给批判。我们要有一个保障,才能让党员敢于说真话,畅所欲言。再比如,党员的监督权怎样保障?现在我们党员,对一些腐败分子进行揭发,但是好多揭发的东西,又返到腐败分子手里,检举的人就受到打击报复,甚至迫害。
党的委员会制度,党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更是这样,也需要创新。比如全委会到底怎么样监督常委会,还有全委会可以提出质询,怎么做?理论上,全委会可以监督常委会,但是常委会的人都是我们的各个领导,理论上是全委会领导常委会。但实际上,监督效果不理想。现在有些地方,在开全委会的时候,先在网上征集质询意见,好多党员和党代表都可以发表意见,作为一个程序,制度化地提出来。党代表可以要求参加或者列席全委会,可以进行实际性问题的质询。这样的探索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