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耀桐:党内民主居于党的建设核心地位有十项内容
发布时间:2009-07-09 16:10:00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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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7月9日电 (记者 谢磊)7月9日下午14时,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中央党校党建专业博士生导师甄小英,国家行政学院政治部、科研部主任、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许耀桐做客人民网“七一社区·理论论坛”,以“推动党内民主 激发全党创造活力”为题进行访谈。许耀桐在谈到党内民主的重要性时指出,党内民主居于核心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内民主建设有十项主要内容。
许耀桐谈到,十七大报告对党的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这个总体部署包括七大建设,即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为了搞好这七大建设,报告强调了六个要点。这六个要点当中,党内民主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它居于关键的、核心的和突出的地位。其他的五个要点,都离不开党内民主建设这个核心。如果说党内民主建设搞得不好,其他的建设很难搞得好。
许耀桐进一步指出,从十七大报告来看,我们当前开展的党内民主建设,可以科学地概括为十个方面;
第一,就是要明确党员的民主权利。十七大报告指出,就是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员权利包括哪些?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监督权、表决权、被选举权、罢免权、申辩权、保留意见权等等。特别是党员对党的各级干部拥有三权,也就是批评权、选举权和罢免策反权,这也是反映党内生活正常不正常、健康不健康的标识。第二,实行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氛围。第三,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第四,完善党的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第五,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和少数人专断;第六,要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第七,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第八,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如超额选举方式等等。第九,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一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第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方式,比如党的干部要接受民主评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