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经受考验
发布时间:2009-07-22 08:16:00 访问次数: 北京大学教授 程美东 信息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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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等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在这种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经常会碰到一些始料未及的突发事件,这对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突发事件通常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社会危害的紧急事件。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对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提出了综合性要求:不仅要有见微知著的洞察力、善于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的协调力,而且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因为突发事件的处理绝不仅仅是狭义的行政管理问题,往往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其处理结果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民心向背。总结近年来的一些成功经验,领导干部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把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决定了领导干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好群众利益。当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干部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尽快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蔓延。这种想法毫无疑问是对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平息事态时一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决不能从保护少数人利益甚至从维护自己的政绩和职位出发。特别是对于群体性突发事件,应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准确判断事件的性质。如果群众只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目的是希望自己的诉求能得到重视,领导干部就应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耐心加以引导,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只要领导干部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把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就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在过去,有的领导干部总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对于突发事件能瞒就瞒,竭尽全力地进行信息保密和封锁。如果说这种做法在相对封闭的社会里还算有效的话,那么,在通讯技术日益发展、沟通交流日益便捷的今天,就会适得其反,结果只能是失去群众信任。尤其是那些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突发事件,如果不能及时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就会导致谣言满天飞,损害政府公信力,使突发事件处理起来难度更大。相反,如果政府能够及时向群众公布事件真相,就会有利于社会稳定。近年来,我们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地在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相,使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为及时应对事件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这启示我们,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干部应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把坚持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原则。
坚持公正原则,崇尚法治。突发事件的应对具有很强的时效性,需要相对的灵活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处置。要想使突发事件的处理少留或不留后遗症,就必须坚持公正原则,使处理的过程和结果让群众信服。做到这一点,最根本的办法就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对于依法应该保护的权利要全力保护,对于依法应该打击惩处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全力打击惩处,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证明,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只要严格依法处理,保证处理的过程和结果是公正的,就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
坚持居安思危,善于总结经验教训。领导干部不能因为成功地应对了一次突发事件,就骄傲自满;也不能因为错误地处置了一次突发事件,就心灰意冷。要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关键是在事前及时发现苗头,在事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航空安全中著名的“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重大飞行安全事故的背后有29个事故征兆,每一个事故征兆背后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一个事故苗头背后又有1000个事故隐患。同理,一次突发事件的背后同样有着诸多征兆、苗头和隐患。领导干部应居安思危,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善于发现那些征兆、苗头和隐患并及时予以处置,尽量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