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能力
发布时间:2009-07-29 14:42:00 访问次数: 刘国军 信息来源:《党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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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村一系列深层次的利益矛盾日益显现出来。如何把握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提高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是各级党委尤其是乡村两级基层党政班子面临的重大考验,也是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工作水平的重要体现。在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背景下,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的特点。
农村矛盾纠纷的主体发生了变化。由于深化改革,农村民间纠纷主体发生了显著变化,过去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纠纷,发展成为村民与行政村、村民与企事业单位、村民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纠纷,矛盾纠纷主体不再仅仅是村民个人,还包括许多经济主体和行政组织及部门;经济纠纷、合同纠纷、行政纠纷等涉法矛盾纠纷,其范围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触及的问题层次加深。经济上涉及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关系,政治上涉及民主权利,思想上涉及价值观和利益观等。此外,矛盾纠纷还关联了诸多不确定因素,矛盾纠纷的后果不仅涉及一个或几个人的利益,有的牵扯众多当事人的利益,增加了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性。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风险增大。社会转型期不少利益矛盾存在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一旦出现利益矛盾,就往往引发群体性利益矛盾,进而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增多。农村矛盾冲突的对抗性增强,那些涉众广泛、对全局影响较大的矛盾一旦激化,容易引起连锁反应;一些地区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潜伏着较大的社会风险。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形成和构成错综复杂。目前农村的矛盾纠纷表现的形式复杂多样,已由过去简单的“一因一果”,代之为“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多因多果”,矛盾纠纷的成因多,生成过程复杂,解决纠纷的难度加大。
农村干群矛盾有所增加。随着我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快,农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所提高。而有的农村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并未得到相应提高,解决农村纠纷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老办法,这容易激化干群矛盾,给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当前我们必须提高农村干部素质、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农村矛盾纠纷的顺利解决,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提高干部素质和严格干部管理相统一,增强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要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健全党组织为保证、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领导核心。要以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为前提,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和法律水平、科技文化素质,培养和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歪风。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建立完善农村干部管理制度,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规范其行政行为和办事行为,杜绝滥用职权、违法行政、违规办事、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的群众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工作水平。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重要工作,也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农村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既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又要坚持执政为民,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有效组织群众、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要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求实效,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提高农村群众参政议政能力。要强化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农民的民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行之有效的民主实践,实现民主管理村务。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理顺民意表达的渠道,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村民代表参与研究村中重大事情,参与讨论管理村务公开的内容。对涉及村民利益和全村工作的大事,要引导村民充分发表意见,进行民主讨论,共同决定,并接受村民监督。要完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村务公开走上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四、强化组织保障,健全有效的综合整治机制。要建立健全村委会及治保、调解、公共卫生等工作委员会以及村民小组等机构组织。要采取综合性的、多种多样的方法,调动积极因素,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以及联防打击等手段结合起来,形成多维的、高密度的整治格局。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防范在先,疏导在前,及时解决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公安、信访和司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信息网络体系的作用,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及时掌握苗头动向,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信息;要充分应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实行综合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内部。
五、依法治理,提高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法制的调节、约束和保障作用,预防和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一方面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完善涉农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村。同时对于蓄意挑起矛盾、制造事端的非法宗教势力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对于大肆侵吞国家财产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地、毫不手软地进行打击和治理。
六、努力发展经济,共走富裕道路。确保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农村基层干部要带领群众努力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坚定不移地执行改革开放政策,千方百计地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积极主动地带领群众投身于经济建设之中。要积极探索“党组织+中介组织+农户”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把党建工作的重点放在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生产、共同致富上来。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发展集体经济,才能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增强党的凝聚力,为解决农村矛盾纠纷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和政治保证。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湛江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