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09-07-29 14:35:00 访问次数: 刘万青 信息来源:《党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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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惩防体系建设,必须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指导,紧密结合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准切入点,用惩防体系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检验惩防体系建设成效。具体说,惩防体系建设应体现“四性”,即定位应体现战略性、构建应体现系统性、推进应体现建设性、机制应体现科学性。
一、惩防体系建设应体现战略性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战略选择。全面推进这一科学体系建设,必须树立战略眼光和超前意识,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走势,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始终做到有的放矢。
紧扣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放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思考和谋划,贯穿于经济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探索和拓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要紧紧围绕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执行力;要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影响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加强对扩大内需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防止决策失误。
紧扣改革发展这个大局。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反腐败斗争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旗帜鲜明反腐败的同时,坚定不移促发展。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妨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发展,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改革发展的协同共进,在严格纪律的同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紧扣改善民生这个主题。坚持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落脚点,把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在首位,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加大对生态环保、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上学就医等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用成效来说话,让群众来评判,使惩防体系成为全方位保证群众利益的“防护网”。
二、惩防体系构建应体现系统性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由若干要素衍生的子系统构成,每个子系统之间又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因此,构建惩防体系必须从其整体性出发,综合考虑各子系统关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惩防体系的功能最优化。
在工作策略上要体现系统性。要从惩和防、标与本两方面来谋划工作,做到治中有防,防中有治,辩证统一,互为促进。要针对当前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态势,在从严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要围绕教育引导、制度约束、监督制约、改革推进、纠风保障、惩处威慑等方面有效展开,真正把教育作为基础来抓,把制度作为根本来抓,把监督作为关键来抓,形成协调统一的有机整体。
在工作部署上要体现系统性。要坚持近期任务和远期目标相结合,横向沟通和纵向指导相结合,“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按照整体构建、行业构建、专项构建、重点构建、联合构建的思路,合理确定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有步骤、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各项工作,着力形成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相关部署,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
在工作方法上要体现系统性。要坚持系统抓、抓系统,既注意对个案的处置,又注重打“组合拳”;既注重局部,更着眼整体,把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有效地整合和利用起来。要善于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等方式和手段,多措并举,将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纠风的遏制力、改革的推动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实际效果。
三、惩防体系推进应体现建设性
以建设性的思路、方法和举措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就是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解放思想,开阔思路,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用最管用的办法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各种腐败现象。
选准着眼点,打造体系建设的思想基础。要充分发挥教育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及时调整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提升教育效果。要健全完善教育模式,紧贴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使广大干部在思想上受启发,在心灵上受洗礼。要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选准着力点,打造体系建设的体制基础。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惩治等体系构建的各个环节,认真查找漏洞,深入剖析风险点,针对薄弱环节,制定相关制度。要发挥制度在体系建设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用,按照科学、管用、有效的原则,适时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清理,对缺失的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系统有效的制度体系。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制度的时效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选准关键点,打造体系建设的发展基础。要立足实际,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无缝隙的监督网络。要加强对重要权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把监督渗透于人、财、物等管理、使用、调配的全过程,将权力运行的每个部位、每一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四、惩防体系保障机制应体现科学性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依靠科学的体制机制作保障。
建立科学的领导机制。要认真落实党委抓体系建设的责任,自觉把体系建设纳入中心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具体组织协调,加强与各方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解决体系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建立科学的责任机制。要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责任体系,突出体系的严密性,把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的具体措施以及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体现在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之中。要用改革的措施、严密的责任体系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完善督导巡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评估预警机制,形成相互联系、相互配套的推进保障机制,提升体系建设质量。
建立科学的改进机制。要深刻审视反腐倡廉所处环境的新变化,不断加深认识,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提出惩防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要调动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惩防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充实改进。要认真借鉴国内外反腐倡廉的理论成果和有益做法,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不断丰富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作者为中共河北省廊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