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党群关系建设方式的转变
发布时间:2009-07-28 15:40:00 访问次数: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张忆军 信息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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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党校系统“执政经验与执政规律”理论研讨会在沈阳召开
“执政经验与执政规律”理论研讨会观点摘编
内容提要:党群关系建设方式是一个体系,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其中的最主要方面是:党群关系立足的基本点、党群关系建设的方法与环境等等。与改革开放进程相联系,党群关系建设方式的变化大致围绕着:转变以阶级斗争为基点的党群关系建设;以人为本,营造党群关系建设的宏观环境;服务群众,再造党群关系建设的微观环境等方面展开。党群关系建设方式的转变既是领导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个客观世界方式的转变,也是党的自身不可避免的一场改革。党的这种自身改革既有自我觉悟前提下,主动改变与适应客观的经验,也有被时势所迫被动改变的教训。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过去三十年的转变都可以为以后改革推动社会发展的绵延,提供一种方法论的借鉴。
主题词:改革开放 党群关系建设 方式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经济体制从计划转向市场;国家治理从人治转向法治;社会发展从温饱型转向全面小康;对外交往从基本封闭转向全方位开放等一系列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共产党执政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变化,使人民群众文化意识和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使党群联系的状况发生了变化,因而使党群关系建设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和压力。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群关系建设的经验得失,探索党群关系建设的规律,是坚持党的领导和执政的重大课题。
我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政治体制,使党群关系建设成为极其复杂的大课题。党掌握了国家权力。我国政治体制各方面的机构所制定的政策及其执行对民众的影响,都会波及党群关系。党群关系建设方式是一个体系,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其中的最主要方面是:党群关系立足的基本点、党群关系建设的方法与环境等等。本文主要从执政党建设的视角来评判这三十年党群关系建设的变化。
与改革开放进程相联系,党群关系建设方式的变化大致围绕着转变以阶级斗争为基点的党群关系建设;营造党群关系建设的宏观环境;再造党群关系建设的微观环境等方面展开。
一、围绕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把党群关系建设立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点
在我国,人民群众是党长期执政的基础,是实践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的主体力量。党群关系建设会为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实现注入激情和动力。因此,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决定了这股激情和动力的导向及其结果。正确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与人民群众的激情与动力结合,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反之,则会把党群关系引向非理性,乃至给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破坏性后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定,开始纠正二十年左的错误。这一决定要求党群关系建设的基点也要相应地从“阶级斗争为纲”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种转变是一系列思想和政策变化的过程。
由于长期的“阶级斗争为纲”意识浸染,要实现这一转移必须首先使全党和全体人民群众从思想上理论上摆脱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的误区。在1979年3月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邓小平代表党中央阐述了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的新认识:第一,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阶级社会的阶级斗争,这是不能否认的客观事实,否认了要犯严重的错误。第二,建国三十年我国的社会阶级状况发生的根本变化:我国工人阶级的地位已大大加强,我国农民已经是有二十多年历史的集体农民。工农联盟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基础上更加巩固和发展。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包括从旧社会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正在努力自觉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我国的资本家阶级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早已转到国家手中,定息也已停止十三年之久。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现在,他们作为劳动者,正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第三,由于阶级关系变化,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目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邓小平的论述不仅表明党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的正本清源,同时也为实现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把党群关系建设立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点提供了思想上理论上先导。
“阶级斗争为纲”主要通过大规模的群众性政治运动来实现,其表现形式是“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在这三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逻辑惯性。为此,党中央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即明确宣布不搞群众性政治运动,并于1980年通过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取消了其中关于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权利”(简称“四大”)的规定。建国以来,我们党长期以阶级斗争理论指导、沿用大规模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方式,去解决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等各个领域建设问题,乃至所发生的各种意见分歧与矛盾。尽管这种群众性政治运动在建国初期对于巩固新中国的政权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政治运动不能作为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问题的通行方式。实际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历次政治运动的结果总要打出一批“敌人”,导致一系列的冤假错案。尤其是政治运动环境下人们的生产生活都以阶级和路线划分敌我友,导致人际关系紧张和扭曲,也导致了党群关系的紧张和扭曲。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和党内曾经发生过“姓资姓社”、“姓公姓私”等关于改革性质的争论,甚至出现过学潮和动乱。党坚持不搞政治运动,力求通过制度和法制的途径解决所面临的问题,保证党的经济建设工作重心不偏移,创造党群关系建设的宽松环境,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值得重视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关系与社会构成认识方法始终得到坚持和发展。2001年7月在纪念建党80周年之际,江泽民代表党中央确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出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这一确认肯定了新社会阶层对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进步作用,从而也确立了党同这部分社会阶层关系的基点。
其次,作为转变党群关系建设基点的实际举措,党中央在大规模地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根据党对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新观点,确认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侨务政策、台胞、台属政策、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等,在此基础上重新阐述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同时又实事求是地解决了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城市,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70多万名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恢复他们的劳动者身份;在农村,为440多万地主、富农摘帽 ,并且去除对地富家庭出身子女的社会成分歧视。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使2000万当事者结束了长期倍受歧视的生活,享受到应有的公民权利 ,也使全社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政治平等的局面。此外,从1979年起基本停止实行中学毕业生上山下乡政策。这一系列政策改善了党同这些社会群体的关系,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
应当说党群关系建设基点的转变,是党的工作重心转移的最主要的部分,但是就党群关系建设本身而言,基点的转变则是最根本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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