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发布时间:2009-07-29 16:26:00 访问次数: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信息来源:《党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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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北京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干部监督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为首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一、构建立体培训网络,营造选人用人良好氛围
多年来,我们坚持把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作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基础,努力在领导干部中形成学条例、重条例、严格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党校和行政学院领导干部主体培训班次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教育。二是实施点对点业务培训,深入基层单位举办讲座,培训基层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2000余人次。三是在北京干部教育网上开通在线学习平台,开发了《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方面的专题辅导课件,实现了全市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全覆盖。四是编印《干部监督工作文件选编》等培训教材,加大了对区县局级单位组工干部的业务指导力度。
此外,我们以召开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和开展《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为契机,在新闻媒体上先后对干部监督工作、条例检查工作进行了系列报道。《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之际,在《北京日报》等多家市级媒体上全文刊发了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典型经验材料。在市委机关刊物《前线》杂志上开设“党委书记谈监督”和“百题知识问答”专栏,刊发了多位党委书记的专题文章,以知识问答的形式解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为全市党员干部普及干部监督工作知识,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深化监督检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我们切实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一方面,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自查。市委和各区县局级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后对1262名市管干部和15000余名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自查。二是巡回检查。明确规定对区县要每三年检查一遍,对市委市政府部委办局的抽查每年都要有一定的数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005年以来,在各区县局级单位党委(党组)自查的基础上,我们对18个区县和59个市委市政府部委办局进行了检查。三是结合巡视开展检查。将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发挥巡视谈话范围广、工作深入的优势,加强检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效率和工作效果。
另一方面,加强选人用人问题举报调查。几年来,市、区两级组织人事部门畅通“12380”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等监督渠道,形成“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通过“12380”专用举报电话受理各种举报1149件,对其中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93件举报进行了查核,举报属实的全部进行了严肃处理。2005年,我们对2个市直部门违反规定破格和越级提拔31名处级干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纠正,要求他们重新考察、重新报批、重新任免,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2006年,市委组织部接到反映密云县某乡镇主要领导工作变动前突击提拔干部的问题后,责成县委组织部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制止了相关干部的调整,并对该镇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的组织处理。
三、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干部监督工作合力
我们坚持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的监督作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先后建立了三个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增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
一是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5年,我们与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国资委、市人事局、市信访办、市审计局等7个单位,共同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定期沟通情况;建立了干部监督信息库,收集干部监督信息1400多件,为加强干部管理和领导决策选人用人问题提供了参考。
二是建立巡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04年成立了市委巡视组后,我们与市纪委定期召开巡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事宜。几年来,在联席会的直接领导下,市委巡视组对17个区县、18个委办局和3个市属企业进行了巡视,为市委科学决策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调整问题提供了依据,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作为联席会议成员,每年召开联席会,确定一定数量的局级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探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从2005年开始,我们指导东城、西城等10个区县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认真记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强化组织人事干部的责任意识,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依据。按照突出重点、避免重复、便于操作的原则,确定了基本情况记实、关键程序记实、重要情况记实等三个重点内容。坚持一人一册、一事一记、逐级把关、及时纠偏的记实方法,确保记实不出现大的失误。通过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许官送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与此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配套制度,通过建立完善考任分离的资格准入制度、职位说明书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说明书制度,推动干部初始提名逐步规范;研究建立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市直部门职责绩效考核工作试行办法,组织实施对区县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绩效考核,改进干部考察评价方法;全面推行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全委会票决制度,建立市委组织部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区县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和工作信息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
五、扎实推进整治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下发后,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学习,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制定整治工作安排,对各级党委(党组)开展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成立调研组,开展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题调研,在全市范围内发放调查问卷2810份,调查对象涉及区县局级领导干部、处级领导干部、市区“两代表一委员”、党外干部、普通干部群众。与部分区县局级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深度访谈,听取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3至5年内开展好整治工作的措施办法。在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各区县委全委会上全面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市、区(县)两级党委对这一工作都非常重视,普遍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作出精心部署。为保证报告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市委组织部派专人到各区县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进行具体指导,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