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9-07 09:28:06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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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破格提拔,不仅需要党委认真研究,同时要严格对照《关于干部综合激励实施办法》,按具体标准择优选拔。”9月初,沈阳军区某机械化师党委书记吴建栋向记者介绍。
这个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探索出台《关于干部综合激励实施办法》,克服了破格提拔随意化倾向,使干部任用走上规范化轨道。
干部破格提拔,有了具体标准
干部选拔中,德才优秀、实绩显著、工作需要的军官,可以提前或越级破格提拔。以往,由于没有统一破格提拔具体标准和操作程序,这个师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同时,具体操作中也出现了模糊界定和随意确定的倾向。
面对这些实际情况,师党委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到,确保将那些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破格选拔到关键岗位上,就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为此,他们根据《现役军官职务任免条例》、《军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以及集团军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干部综合激励实施办法》。在干部调整时,师党委严格按《激励实施办法》标准选拔干部。
记者在师干部科看到,《激励实施办法》就破格提拔的营以下干部“德才优秀”、“实绩显著”和“工作特殊需要”提出细化标准,并指出:本人被集团军以上树为标兵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本人所领导的单位被集团军以上树为标兵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等“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越级晋职。在比武竞赛或大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军区以上通报表彰的;本人或所领导的单位被师以上评为先进或被团树为标兵的;年度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职务获军队科技进步奖的……具备这些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前晋升。还特别强调,不符合《激励实施办法》标准、未按程序、未经考评的人选不予研究。
破格不破格?用“尺子”量一量
今年上半年,某团一名拟破格提升营长的连长,因不符合《激励实施办法》要求,没有被越级提拔。说起这名连长,在师里也是“新闻人物”:参加师、团比武考核多次获得过名次,在全师作过巡回事迹报告。被团里作为可以越级提升对象后,许多人私下议论:“越级提拔他‘有戏’!”
然而,师里在综合考评后发现,这名连长任职年限符合条件,工作也很出色,但不具备《激励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本人被集团军以上树为标兵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本人所领导的单位被集团军以上树为标兵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等条件中的一项,离“特别优秀”还有距离,最终被提升为副营长。
在研究某团“神枪手四连”连长王勇越级提升使用时,曾有人提出异议:按资历和任职年限他都“嫩”了点。可王勇任连长以来,不仅把连队带成了军区“全面建设标兵连”,荣立集体一等功,本人也因成绩突出被军区评为“爱军精武标兵”,荣立二等功。师党委反复考察后得出结论,王勇符合《激励实施办法》中“特别优秀”的细化标准。于是,师党委把王勇作为破格提升对象推荐上报,从连长越级提拔为营长。
严把干部提拔关,事关部队战斗力建设,也是部队加强风气建设的重要一环。谈及初衷,师领导说:正确用人是科学发展的基础,特别是破格提拔更关乎用人导向。破格也要有规矩、守规矩,不能太随意,个人说了算。
“破格不破格?用‘尺子’量一量!”在今年干部调整中,有5名干部被越级提拔,21名干部提前晋升,20余名拟提前或越级提拔的干部,因不符合《激励实施办法》条件,被挡在破格提拔“门外”。
选拔高标准,进步靠实绩
任职命令的公布,成为师基层干部的热门话题。装甲团汽车连指导员胡承文感慨地说:“师党委破格用人不破标准,对实绩突出的干部是个很大鼓舞,对工作一般的干部是个有力的鞭策。”这个师实施《激励实施办法》后,不少干部感到,《办法》对优秀干部的标准作出一些具体界定,广大干部更加重视能力素质的提高。某团一位排长军事素质比较过硬,立过两次三等功,可没有立过二等功,因不符合越级提拔的标准,最后提拔为一名副连长。他表示:一个人工作干得好不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组织的评判是客观的,虽然有点遗憾,但心里信服。有了清晰的硬杠杠,优秀不优秀,能不能破格提拔,大家一目了然。如此一来,自然形成崇尚荣誉、靠实绩进步的良好氛围。连日来,这个师的训练场上,司、政、后、装四大部门的干部忙着练指挥、练谋略;装备技术干部深入训练车间搞装备革新器材研究;营、连指挥员按照新大纲抓好专业训练,呈现一派生龙活虎的练兵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