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1-09 08:28:16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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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要求: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总体要求,并首次提出“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成为选人用人机制创新的亮点。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则表明了党与用人不正之风坚决斗争的坚强决心。
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加大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不断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在提拔干部总数中的比例”“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方法”等新要求,体现了我省加快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
新闻解读·实践
在选人用人中引入竞争机制,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好中选优”,这一方面江苏一直走在全国率先之列。自2000年首次公开选拔21名副职“厅干”以来,省委连续推出四次大规模公选,创造多个“首次”:首次采用公推公选方式选拔22个省管领导干部,首次电视直播演讲答辩,首次把公选职位从副职推向正厅“一把手”,首次打通“三支队伍”联动选拔,首次“定向”选拔党外干部……
省委组织部去年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各自适用范围、情形、基本程序和办法,为干部在同一起跑线展开竞争、在同一平台展示才华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省委始终坚持以扩大民主为重点,把群众是否赞成和拥护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标尺,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除了公选探索外,从2003年起,省委带头试行任免干部票决制,并制定实行了省委全委会对省辖市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表决办法、省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2007年10月以来,省委全委会共以征求意见方式通过了33名省辖市党政正职人选和省级机关部门正职人选,省委常委会以票决制的方法任免了692名领导干部。在省委的带动下,全省所有市县和大多数机关部门都实行了干部任免票决制。
新闻解读·展望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郭广银说,我省将继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向,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和完善公平对待、公正评价、公道选拔干部的制度机制,着力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一是要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合理界定提名主体,科学规范提名程序,具体明确提名责任,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防止实际上的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二是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科学界定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参加人员范围,合理确定推荐票的权重,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结果。三是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重点探索实行市县、部门党政正职人选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制度。四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逐步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在提拔干部总数中的比例。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改进考试、考核内容和方法,真正考出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
专家视点
省委党校副校长、教授桑学成:在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主权利。以此为基础形成的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实行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有利于坚持以能力为基础、以实绩为前提、以公认为尺度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有利于扩大选人用人中的民主,变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在多数人中选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利于完善竞争择优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