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2-01 08:37:06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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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加强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作出这一决定的重要立论基础是:“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基于此,逻辑的结论只能是——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
所谓“居安思危”,就是要求执政者在安乐的境遇中应当虑及可能发生的危险,防患于未然。这一充满政治智慧的格言,为世代人们传诵着,尤其为头脑清醒的政治家们所钟爱。然而,从《左传·襄公十一年》提出“居安思危”至今两千多年过去了,封建社会历朝历代政治家们的“居安思危”,却总是挡不住危险的到来和政权的垮台。这是为什么?它至少说明,执政者仅仅“思危”是不够的,还应当正确判断“危之所在”,思考并解决可能带来危险的更深层次的问题。
纵观人类历史上的政权演变,哪一个政权都没有跳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率。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掌权者的腐败。从夏桀、商纣、周幽,到汉末、唐末、宋末、明末、清末的统治集团,无不因腐败而丧失政权。世界上其他国家也大体如此这般。鉴于古今中外政权兴亡更替的现象,中国共产党从执政那天起,就一直高度警惕腐败给党和政权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毛泽东告诫全党,腐败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乱源,轻则引起群众的反对和不满,重则会引起“第二次革命”,造成干部“霸王别姬”、党和国家改变颜色的局面。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尖锐地指出:“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上世纪90年代,江泽民指出:“腐败现象是侵入我们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进入新世纪,胡锦涛同志强调:“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由此可见,腐败是和平时期国之大危。居安思危,最重要的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设。
重在廉政,根本在于打牢执政基础,营造反腐败大势。大势者,全局之优势也。对大势思虑不清,把握不住,就会“全盘皆输”。反腐败也是这样。这就要求我们致力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致力于民主政治建设,致力于精神文明建设,致力于国家法律和党的制度建设。社会的整体进步是防治腐败的最重要基础。
重在廉政,须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要求,认真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确保反腐败斗争的优势、强势。
重在廉政,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靠改革创新开辟道路。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创新,围绕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提出新的工作思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既要坚持和发展多年来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又要加强对新任务的调查研究,坚持超前谋划、统筹安排,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各反腐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只要全党和全国人民毫不放松反腐倡廉建设,就一定能够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