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2-04 09:01:49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在不久前召开的中纪委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而在几个月前,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从严治党时,也把“严格监督”放在了重要位置。
纵观许多腐败案件的发生,都与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不够有关。而在腐败问题频发的地方,内部监督往往形同虚设,外部监督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安徽六安市原副市长王伟在忏悔录中就说:“如果监督制约有力,我也许就不会犯这么严重的错误。”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在现实中,监督有时显得力不从心,所谓“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软”,就是这一现象的反映。因此,反腐败建设,不能仅仅通过内部监督,依靠权力制约权力,上级监督下级,左手监督右手,还需要在权利监督权力方面有所作为。
如果说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与纪检监督是通过“权力监督权力”的话,那么,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动员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指向的就是“以权利监督权力”。换言之,在强化自上而下、左右制约监督的同时,还要加强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构成完整的监督链条,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
回顾近年来的反腐斗争,社会监督特别是群众举报、网络反腐功不可没。根据最高检统计,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约有80%来自群众举报。实践证明,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对于纯洁党的干部队伍,至关重要。
与此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外部监督作用仍相对有限。这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举报案件查处不力,削弱了群众监督举报的参与性;一些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损害了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由于群众有时缺乏知情权,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限制了群众监督举报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因此,切实保障权利监督权力,真正把群众举报落在实处,还需要观念的革新和措施的配套。
让权利监督权力,关键是要在严格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制度和法律建设,切实加强外部监督,提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地位和作用,形成全方位监督的良好氛围,使民众的权利能够在权力运行中切实得到尊重和保障。具体来讲,就是要通过各种保障机制,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让权利监督权力,也需要通过宣传教育、文化涵养等方式,进一步激发民众的权利意识、监督意识、参与意识。在信息化时代,随着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监督意识空前高涨。顺应这一潮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对权力的监督,将有力推动反腐败工作。
让权利监督权力,最终还要求各级干部回到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宗旨上来,关注民情,顺应民意,让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凝聚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举报,只要在正常合法的渠道内就应受到尊重,得到允许。只有这样,权利监督权力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党和政府才能在群众中树立威信,赢得公信。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让权利监督权力,应该从这个高度上去认识,应该从这种紧迫感中去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