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3-11 07:58:52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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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这两句话过去都讲过,放在一起讲,有针对性,也是对党内民主认识的深化。党内民主是党的政治原则,关系党的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指出:其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共产党是一个民主性质的政党,区别于个人专权的独裁组织,也区别于少数人掌握权力的贵族组织。党内民主是政治原则,需通过一定的组织制度来实现。列宁对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贡献是遵循党内民主思想,提出“民主集中制”,并把它确立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的确立,是“各自为政”的民主的“联邦制”和结构松散的民主“自治制”思想进行长期争论和斗争的结果
民主集中制组织制度的确立,是与主张实行党组织“各自为政”的民主的“联邦制”和结构松散的民主“自治制”思想进行长期争论和斗争的结果。列宁开始提民主制,是确立党的政治原则,以后提出集中制,实际上是组织原则,以后进一步完善,提出民主集中制。采取民主集中制,党才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才有力量,有战斗力,才能担负起艰巨的历史使命。所以,过去讲“团结是党的生命”,团结就是力量。为什么后来又提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呢?从我们自己以及苏共的教训中,我们认识到,缺乏民主,在政治高压下的团结、集中统一,是虚假的统一,是以牺牲党的活力、创造力及党内和谐为代价的表面的、暂时的统一,不可持久,在表面的鸦雀无声的统一下,酝酿着风浪和矛盾,一有合适气候,爆发出来,往往导致党内混乱、分裂、甚至垮台。因此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只有在民主基础上的团结、集中,才是真实的有力量的。现在党员来源的多元,身份的变化,收入的差异,客观上使党员的认知感受、价值认同变得更复杂,整合思想的难度更大,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迅猛发展的时代,受各种外来思想的影响、干扰也较大。因此,强调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强调纪律也非常重要。
《决定》强调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其中最重要的是坚持全党服从中央。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发挥地方积极性同维护中央权威结合起来,把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统一起来,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不得公开发表和散布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总结苏东教训,纷纷变革,发展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不加强民主建设,会脱离党员群众、脱离人民群众。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都在积极进行改革。如越南共产党在民主方面走的比较快。党内所有领导职务实行了差额选举制。我们中国共产党是个有80多年历史、有7590多万党员的大党,与越共情况不同,在推进民主的具体做法上也当然不同。但是,相同的是,都必须依据国情党情,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推进民主,要有政治勇气,要破除既得利益者的阻力。
■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我们的党内还残存着不少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
改革开放30多年,党内民主有了很大发展。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我们的党内还残存着不少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比如:顽固的家长制作风和许多地方单位都存在的家长式人物、个人专断及蔑视党员权利的专制主义行为、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有悖于共产党人革命初衷的等级森严的现象、“官本位”意识、任人唯亲、拉“圈子”搞团伙的不良现象、封建衙门的官僚主义作风、个人迷信个人崇拜的种种消极影响,等等。这说明邓小平在1980年8·18讲话中提出的肃清封建主义思想残余影响的任务,有不少进展,但还远未完成。
■当前发展党内民主有特殊重要性,推进党内民主重在进行制度创新
(1)党肩负执政使命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要发扬民主,集中全党力量和智慧;(2)党员社会身份的变化与社会利益群体分化,发扬民主,畅通意见和利益表达机制,有利于党员认同的整合和决策的科学化;(3)当前我国处在深刻的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群体性事件增多,社会紧张度有所上升,腐败现象往往是引发动荡的导火索,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反腐败、维稳的需要;(4)健全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运行,靠科学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化解党内矛盾,处理危机,关系党的长治久安。
眼下,推进党内民主需要着重办哪些事呢?《决定》明确了推进党内民主的途径、思路和重点。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提出了推进党内民主的五个重点工作: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办法;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
贯彻《决定》精神要进行制度创新。近年来,有的地方以实现全委会决策权为核心,对全委会制度作了系列改革,主要创新体现在:一是把“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决策权交给全委会。常委会主要对常规性工作和突发事件决策。常委会的重要议题每年初由全委会确定。二是每年召开四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章规定至少两次),建立四个与之相匹配的专门委员会(财经、人事、提案工作委员会等)。三是区党代表可在网上自愿报名列席全委会会议并参与重大问题讨论。四是全委会实行询问制度,会前即在网上征集问题,会议讨论期间代表和委员亦可口头提出问题。五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全委会决策的实施,并在全委会上点名通报各专项决策实施情况。一年多来,该制度改革在保障决策民主、合理,促进党内沟通,体现党员主体地位以及权力监督方面产生了良好影响,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代表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