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4-16 10:40:06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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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指出:“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这番话对我们今天正确理解“德”与“才”的关系有启示意义。“德”,是“才”的方向和灵魂,是“才”发展的内部动力;“才”,是人得以发展的成功的基本条件和基础。二者之间,“德”是首要的、第一位的,选拔人才必须“以德为先”。
要反对两种观点,即孤立地讲“德才兼备”和孤立地讲“以德为先”。孤立地讲“德才兼备”,好似注重了“德”“才”的辩证统一,但没有分清主次,最终会破坏“德”“才”的统一。孤立地讲“以德为先”,好似分清了主次,但没有讲“德”“才”的辩证统一和相辅相成的关系,最终会伤“德”、害“德”。有“德”而无“才”,谓之庸人。庸人误事,历史上比比皆是。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的论述,对我们科学认识和正确理解“德”的内涵和“德”“才”关系以及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与“才”相比,“德”的识别更难一些,所谓“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需待七年期”就是指此。人们受主客观因素的限制,对某一对象“德行”的评价可能会有差异,有时差异还很大。这种看法上的不一致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决定了我们在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时,必须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选拔任用机制,以防考察失真,用人失当。
建立健全“公德和私德”并重的导向机制
领导干部是国家的管理者,必须同时具有良好的公德和私德。对领导干部而言,公德和私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梁启超曾说:“近世官箴,最脍炙人口者三字:曰清、慎、勤,岂非私德之高尚者耶?虽然,彼官吏者受一群之委托而执事者也,既有本身对于群之义务,复有对于委托者之义务,曾是清、慎、勤、三字,遂足以塞此两重责任乎?”这就是说,作为国家的管理者,领导干部必须要有公德,必须要“利群”,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利党、利国、利民、利中华民族,如果只管好自己私人的事情,没有国家责任,这只是“私德”好,不算是合格的管理者。有一则寓言,说一个官死了,阎王审理后要治他的罪,官的魂魄大喊冤枉,说“我没有罪,我做官非常廉洁”。阎王说:“我用木头做一个木偶立在庭上,连水都不用给它喝,岂不是比你还廉洁,你除了廉洁之外,一无所闻,这就是你的罪。”于是下令将此官炮烙。这则寓言,含意深刻。为官之人,如果没有民族、国家责任,私德再好,亦不能称为“有德之人”,这样的人不能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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