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24 08:24:47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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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人对党的执政方式科学化是进行了艰辛探索的。今天党在新的执政条件下继续探索改进党的执政方式问题,必须以前辈们的历史探索作为逻辑起点。
一、党的执政方式的曲折探索
中国革命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独特道路,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从局部执政到全国执政的历史过程。早在井冈山和中央苏区时期,党就建立了工农民主政府,开始了局部执政的实践。比如,党致力于苏维埃基层政权建设的民主化。直接来自民众、依靠民众,同广大民众结合起来发挥政权职能,就是苏区地方苏维埃政权建设的显著特色和优势。再比如,党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各地方苏维埃和中央苏维埃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和法规,特别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制定和实施,集中体现了这种民主法制建设的成果。还比如,工农革命政权的选举立法及其实施,开辟了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天地。中共中央和根据地政府把切实贯彻选举法规,真正实施民主选举,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
由于当时斗争环境的残酷和区域变动的频繁,一些好的规定没有来得及贯彻实施,但凡是切实执行了的地方,都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延安时期党领导的边区政府和敌后抗日根据地政府,是全国人民公认的民主政权和清廉政权。党在这一时期的执政实践中,创造了很多宝贵的执政经验,至今对我们仍有启示意义。
第一,创造性地建设和完善政权组织,并善于通过政权组织来实现党的领导。在延安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政府及民意机关实行有鲜明特色的 “三三制”政权形式。党对“三三制”政权的领导是非强制性的。党向政府和参议会提出建议,要使建议获得通过,就要依靠建议本身的正确、适当,并通过政府、参议会内部中共党员的宣传和说服,以取得多数的赞成。所以, “三三制”是一种政治基础大大扩展了的政权形式。
第二,确立党的领导的科学概念,强调党的领导主要靠党的政治优势来实现。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党的领导不是靠更多人数,而是靠党员的质量优越;党的领导权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党的领导不是简单地依靠我们手里有军队和政权去强迫别人,而是努力说服非党人士同意我们的建议,并心悦诚服地执行;切忌我党包办一切。
第三,善于通过组织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实现党的领导。党高度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广泛动员和精心组织人民群众参加选举。强调“民主政治选举第一”。1937年和1941年,陕甘宁边区的两次选举,选民参选率都达到了80%以上,根据地和游击区的比例也很高。在具体的选举办法上,结合各地实际采取了“认人投豆选举”、 “烧香点洞选举”等多种形式,并且有较为完备的选举法规来保证选举的成功。
第四,善于通过法律制度建设保证党对政权的依法领导。据不完全统计,边区和根据地所制定的涉及政权组织的施政纲领和法律、法令、条例达30多件。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党还在根据地制定并实施了保障人权条例,这在我国人民民主法制史上是一个创举。
这些局部执政的实践和积累的经验,为党领导人民夺取全国政权后在全国范围内执政,奠定了基础。首先,在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党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 的理论原则和新中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既坚持了共产党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和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原则,又强调了这是统一战线基础上的政权,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都是人民,只对极少数反动派实行专政。其次,为了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下建立新政权,党号召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商建国大计,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形式制定了《共同纲领》,选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这是党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起点。再有,党还在解放各大城市后,在地方上创造了各界代表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多种民主形式,颁布了民主建政通则等重要文件,使广大人民群众一解放就享受到了民主的权利。特别是1953年的普选和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以及“五四宪法”的制定,更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精神。还有,党清醒地意识到,在全国范围执政是对全党的一个严峻考验,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两个务必”,并严令各级党组织和委派进入政权组织的党员廉洁奉公、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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