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7-19 08:41:38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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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党自建立,尤其是党中央在延安13年所形成和坚持的工作路线,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开辟中国特色革命道路过程中正确运用的典范,是对大革命失败、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成功与挫折的经验总结,是党领导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顺利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三大法宝之一。今天,我们在改革开放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期,重温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观、坚持群众路线,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群众路线的涵义及其产生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在“一大”党纲上把组织工人、农民和士兵,实行社会革命,并把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1922年,党的“二大”提出,“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里面去”的思想。1928年10月,李立三在一次讲话中第一次使用了“群众路线”的概念。1929年9月,周恩来在主持起草《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阐述了红军与群众的关系,明确使用了“群众路线”的提法。1929年,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革命要以“农村为中心”的思想,1930年,毛泽东写的《调查工作》,明确表达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三个方面的根本观点。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写了《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1945年党的七大会议时,毛泽东同志明确地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刘少奇同志在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系统地论述了党的群众观,党的群众路线。从而建立起了我党的群众观和群众路线的理论体系,并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不仅成为指引中国革命伟大胜利的法宝,而且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发展的重要法宝之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邓小平强调:“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明确指出:“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续坚持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江泽民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多次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些重要思想,成为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宏伟奋斗目标以及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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