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7-21 00:00:00 访问次数: 姜跃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各国廉政建设的经验一再证明,广泛的社会权利监督是防腐反腐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以权力约束权力的补充和推动力量。它包括政党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和公众的监督等等。这些监督主体及其使用的监督手段和形式尽管各不相同,但是,其监督客体是一致的,因而,在监督过程中不仅社会监督的各个部分会产生联动效应。它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对当权者而言,犹如芒刺在背,使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不敢胆大妄为,徇私枉法;如果有人敢越雷池,一旦曝光,便很难在众目睽睽之下逃脱责任和法律法规的追究。
最近发生在日本政坛的对政府的不信任案便是典型的案例。6月8日,新上任的民主党首相菅直人率领内阁亮相,第二天就遭遇《读卖新闻》的当头一棒:菅直人的亲信、刚刚担任大臣的荒井聪借用友人公寓作为个人政治后援会办公室,并以租房的名义虚报开支,在过去几年中骗取公款上千万日元。对此,各大在野党纷纷要求菅直人立即将荒井聪免职,并称将追究菅直人的任命责任。随即在野的自民党向众议院提出了针对菅直人内阁的不信任决议案。尽管在此后众议院全体会议的表决中不信任提议案被否决,但是,新闻舆论和政党监督的过程和力度可见一斑。
在一些转型国家,由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建设滞后,从而使腐败呈现出高发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就更需要社会权利的监督:一方面,它可以使当权者有所顾忌,有所收敛;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各种廉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们看到,正是在社会权利监督的压力下,一些制度从无到有建立起来,并在公众的监督下不断加以完善。
像俄罗斯,在向市场经济和民主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腐败高发的现实,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并由此引发了严重的社会危机。鉴于此,俄罗斯近年来也在大张旗鼓地反腐败。2008年3月,梅德韦杰夫就任俄罗斯总统10天后便指出:“我们不能再等了,腐败已变成一个制度性问题,我们应该用制度性的对策来应对这个问题。很明显,腐败对任何国家都是严重威胁,腐败会损害商业环境、削弱国力和损害国家形象。最重要的是,腐败会降低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我们需要采取一揽子措施,我们需要一个国家性的反腐计划。”
同年12月,俄罗斯出台了《反腐败法》,其中规定国家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交收入和财产等信息。与此同时,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基础上,申报资料将在媒体上公开。 2009年4月上旬,俄总统梅德韦杰夫和总理普京亲自率领俄政府的各位副总理、部长集体在俄罗斯政府网上“晒家庭收入”。今年 4月,梅德韦杰夫总统又命令公布政府各部门官员的收入纳税清单。由此,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在俄罗斯确立起来。虽然,俄罗斯公众对目前的官员申报并不满意,据调查显示,71%的被调查者认为,今年公布的官员收入纳税清单太假,难以相信。人们普遍认为,这份清单显示的官员收入数额比自己想象的少得多。但是,公众对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认可度颇高,认为这一制度对反腐败有益无害。因此,公众舆论在质疑官员财产申报虚实的同时,纷纷提出建议,要求各政府官员在公布年收入的同时,还要详细公布这些收入的具体来源,并由独立机构核实有关官员的财产申报。
的确,任何制度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制度本身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时,人们也不会抱有这样的幻想,靠一个制度解决所有的问题。要害在于是否能正视现实,把迫切需要的制度建立起来,在实施中完善。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权利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对丑闻的揭露和抨击、民众的不满和建言、社会的情绪和要求,对当权者而言,它是压力也是解决问题的动力;对社会而言,人们在失望的同时也能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