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8-03 15:45:23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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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以党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是当前地方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于检察机关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保证检察工作顺应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世界处于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知识创新、更新速度大大加快。信息化、网络等新事物给检察工作带来了大量新课题。国内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只有加强学习,检察工作才能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推进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检察队伍正处于人员更替时期,受系统国民教育的年轻、高学历的一代正在大批进入检察队伍并成长起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职业道德的提出和教育的深入,将使检察人员的思想、道德观念发生根本变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内部监督制约的强化,为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带来新的机遇。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大力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的迫切需要。检察队伍以党员为主体,党员的党性、党风和综合素质,决定着检察队伍的质量和形象。与其他司法机关相比,检察机关更强调集体行使职权,更需要培养团队精神、提高团队能力。
正确把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向和原则。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来,检察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对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认识不断提高,创建成果开始显现。但是目前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当前的形势和困难,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全系统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法能力为基本目标,努力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把学习作为全体党员和检察人员加强党性、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重要途径,更新学习观念,创新学习方法,搭建学习平台,突出学习重点,加强组织管理,推动学习活动走向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
准确理解“学习型”的主要内涵,树立科学、先进的学习理念。“学习型组织”是上世纪70年代西方学者适应知识经济和信息化的时代要求提出的概念和理论。其提出的“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体学习和系统思考”的“五项修炼”,在西方产生了较大影响。党中央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适应国内外形势,从我党建设的实际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所谓“学习型”与传统的“学习”在内涵上差异很大,其更强调思想紧跟时代、与时俱进;强调把建设小康社会作为我们的共同理想,增强团队意识;强调以党员为学习的主体,满足党员多方面的学习需求;强调改变传统学习方式和思维模式,提倡互动、研究、共享式学习和系统思考,凝聚团队智慧;强调紧密联系实际,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等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就要在学习中央指示精神、借鉴国外理论的基础上,认真把握学习型组织的主要内涵,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与时代潮流和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先进的学习理念,包括:树立学习是党员安身立命之本、兴党兴国之基的“崇尚学习”理念;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树立应学尽学、人人皆学的“全员学习”理念;树立学习就是工作、解决问题、学用结合的“有效学习”理念;树立团队学习、主体互动、系统思考、自我超越的“创新学习”理念。总之,要把学习作为党员的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要强化党组织的学习功能,把学习作为党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和整体性要求,积极推动党内学习生活化、党内生活学习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使学习和工作相互交融、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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