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9-13 08:52:54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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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顺应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把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置于党的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发展党内民主的原则、重点、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形成了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总体战略部局。发展民主“知易行难”,尽管近些年来我们党坚持不懈地进行党内民主建设,并取得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长足进步,但是党内民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党内民主进程的瓶颈,这些问题不解决,党内民主的目标就很难实现。我们要遵循四中全会指明的发展党内民主的现实路径,深入研究、切实解决这些现实问题,推动党内民主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 关于党内民主制度的系统性和贯彻执行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保证党内民主正常运行的有力工具,其是否科学、合理、完善,直接决定着党内民主的实现程度。邓小平在总结经验教训时早就说过: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他还将制度问题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经过30多年的实践,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党内民主的法规和制度。以党章为核心,健全和完善了党内组织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和党员权利保障制度,使党内民主的每一个环节基本上都有章可循。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我们的制度建设更多偏重于提要求、作规定,能够保证这些要素运行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比如,党内监督条例在执行中没有完全体现其效力,就是权力配置的问题没能完全解决好。又比如,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现在已有一系列具体措施,但对于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惩戒措施相对较少。即使有规定,也是过于原则、抽象,缺少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再比如,党内参与机制缺位,党内工作制度、议事制度、表决制度还没有完全规范化,有的规定与现实要求脱节,操作性、可行性不够强,等等。这些是我们的制度不能够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原因。因此,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应在系统化、操作性上下功夫,将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整合,查漏补缺、查弱补强,防止出现制度的重复和自相矛盾,并对每项制度进行详细的规定,使其日臻完善。
另一个问题是执行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贯彻落实,再好的制度也只是一纸空文。现在突出的问题是,党内民主制度往往得不到有效执行,在“一片落实中落空”。党内民主制度得不到执行,后果十分严重,它毁坏了党的制度的权威性,破坏了党内法规的秩序,久而久之会使制度形同虚设,使人们失去信心。党内民主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的组织和个人不愿意执行、没有执行,但没有受到强有力的制约监督和惩戒。解决党内民主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问题,除了尽可能保证制度的科学合理严密,还特别需要重视执行和监督的落实。现在看来这方面的工作还很欠缺,需要加大工作力度。要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做到凡事有人负责;落实监督人员,督促制度的执行、监督制度执行的情况。对不执行制度的有关组织和领导人一定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改变“制度执行不执行无所谓”、“制度执行不执行一个样”,甚至谁“制度执行得好反而吃亏”的状况,真正树立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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