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0-08 08:05:29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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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涉及监督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各地根据实际进行了有益探索,收到了明显成效。但毋庸讳言,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笔者认为,应着重完善统一管理的指向与抓手。
完善统一管理应以消除体制交叉弊端为切入点,拓宽探索党内监督的思路与蹊径。在当前反腐败斗争日益深入形势下,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不仅非常必要,而且要找准切入点。首先要促进派驻机构与监督单位的有机融合。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党内监督的有益探索,既要走出派驻统一管理就是摆脱监督单位党组织的误区,又要避免惟监督单位“一把手”的极端,发挥派驻机构与监督单位党组织的积极性。其次,要探索解决被监督者领导监督者的反腐败难题,使被监督者真正成为监督对象。为了弥合党政领导体制与派驻机构新体制交叉产生的缝隙,避免被监督单位“一把手”规避监督的情形,应赋予派驻机构在监督重大权力行使上的否决权,若发生争议由上级纪委裁决,同时赋予被监督单位直报派驻机构违规的权力,以使决策权的监督与监督权的监督实现有机统一。
完善统一管理须以增强监督本领为基本点,切实解决监督中存在的难题。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要敢于触动阻碍和困扰监督的难题。尤其要大胆突破现有的模式和领域,真正解决目前对部门主要领导监督难的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健全制度,助推派驻机构冲出为监督而监督的藩篱,增强宏观监控的针对性、层次性、覆盖面。要完善派驻统一管理机制,抓好具体监督的切入点、关键点,加强财务权、审批权、人事权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权的制约,学习借鉴企业监事会制约董事会的方法,赋予派驻机构应有的否决权。
完善统一管理当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着力点,锻造制度与监督相伴相融的硬功。制定一项制度不易,而把制度落实好更难。如果制度执行力不够,便很难收到预期效果。第一,要让制度成为派驻机构行使监督权的“尚方宝剑”。派驻机构的工作中心和着力点在哪里?就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指向就是落实制度,主要法则是让制度真正成为领导干部头上的“紧箍咒”,以制度打消他们的犯错念想,以制度中断他们的不轨之行,逐渐使领导干部把制度当做自己的“保护神”。第二,要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派驻机构。我国垂直管理部门大都具有独立性、封闭性特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虽然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直管,但用制度约束则更显重要。因此,建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出台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专门性制度或法规,对统一管理的内部组织构成、人事任命、职能职责、奖惩考核作出原则性规定,对派驻机构的职级、设置、编制提出原则性要求,设定严格的法定程序,防止统一管理被随意使用、更改,也避免各地自行其是、统一管理体制机制差距过大的弊端,真正发挥统一管理刚性制度的作用。完善统一管理配套制度,建立派驻机构人员尤其是“一把手”任用制度;建立交流制度和竞争性选拔机制,预防“出不去、进不来、流不动”的近亲繁殖状况;建立科学考量和奖惩机制,着力研究科学考核评价派驻机构领导干部的标准和办法。同时,应明确同行业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纵向业务指导作用,使派驻机构监督的定位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