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建立起干部“绩效追踪”制度
发布时间:2006-02-15 10:12:07 访问次数: admin 信息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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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对全县干部的管理,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有效可行的依据,桃源县委近年来,在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行“绩效追踪”制度,健全干部人事档案,建立起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绩效追踪”制度即对全县副科级以上职位及科级后备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并进入个人档案。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每年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记录工作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等),②每年考核考评情况(包括述职报告、年终考核表等),③年终考察有关材料(包括测评推荐表、考察报告、访谈记录、责任监督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