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7-22 10:38:15 访问次数: 干部二室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中指出:“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把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环节,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打牢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根基。要面向全党全社会,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如何按这一讲话要求抓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我认为具体要做好“四个结合”的功夫。
一、要做到上下相结合,既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又抓好对社会公众的教育
反腐倡廉的大环境,不仅包括党和政府肌体内部的环境,还包括外部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有着不容忽视的熏陶和影响的作用。当前,我们在工作中往往只注重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而忽视对社会公众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致使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得以滋长,进而对党风、政风产生消极影响。譬如,社会公众中的许多人存在对腐败现象既痛恨又依赖的心理。平时谈起腐败现象就咬牙切齿一副疾恶如仇的样子,而一旦自己碰上麻烦事,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送钱送礼疏通,这样的行为无疑会助长腐败之风。又如在纳税交费上,很多人就乐于送一些钱给有关人员自己也偷漏一部分,达到“双赢”的目的。有些做生意的老板甚至直言不讳地说,不喜欢讲原则的干部,喜欢给钱就办事的干部,只要给了钱什么事都能迅速搞定。
抓好对社会公众的党风廉政教育能够促进整个社会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也有利于社会监督的有效实施。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因此,我们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由党员、干部扩大到整个社会。一方面,通过塑造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另一方面,通过净化社会风气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在这一点上,香港的一些作法对我们有很好的借鉴意义。香港的廉政宣传教育定位是“大众文化”:对象上不局限公职人员,而是面向全社会,面向全体市民;内容也更多的是融入行业文化、机构文化、企业文化、社团文化中去,似无却有,无处不有。近年来,香港开展了“廉洁社区齐推广活动”,其廉政公署与18区区议会及地区组织合办了200多项不同的具体活动,直接接触市民28万多人。
同时,我们必须把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一是要充分发挥党校教育的阵地作用。各级党校理应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的基地。二是要普遍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预警在先。三是要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应当履行对同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职责(既然对同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负有监督职责,也应当负有教育职责),并抓好落实。
二、要做到大小相结合,既讲好“大道理”,又讲好“小道理”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参差不齐,如果只是一味地讲“大道理”,难免会出现“曲高和寡”和“对牛弹琴”的现象。现实中,一些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的领导干部对“大道理”不仅听不进,而且存有反感抵触情绪,他们思想中存在的不良问题仍然得不到克服和解决。这样,我们的教育就难免成了“无用功”。
我们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中,既要面向未来讲通“大道理”,又要立足现实讲透“小道理”。“大道理”上,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宗旨等教育,使广大党员胸怀大志,不断奋进。“小道理”上,要着重开展四方面教育。一是职业道德教育。要通过这项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明了为政清廉、不以权谋私是国家公职人员最基本的道德修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自觉排斥不义之财,做到廉政勤政。二是法律纪律教育。许多领导干部之所以违法违纪,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法律、纪律意识淡薄,而“官本位”思想浓重。加强法纪教育,强化法纪意识,有利于领导干部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发挥法纪对腐败行为的阻吓作用。三是腐败的风险教育。腐败分子敢于铤而走险违法乱纪,多数是因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腐败的安全系数大。因此,进行腐败风险教育十分重要。要让腐败分子知道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和能力,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败的“查出率”、“死亡率”将不断增高,腐败的风险也随之不断加大。一旦腐败问题暴露,不仅在经济上会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在政治上会把大好前程断送,成为阶下囚甚至付出生命代价,让领导干部真切地感到腐败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四是家庭责任感教育。大凡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后,都会对自己的家庭特别是子女、父母产生强烈的负疚感,这说明家庭对领导干部的行为有着一定的牵制作用。如果我们深入开展家庭责任感教育,向领导干部阐明违法违纪问题可能给家庭带来严重伤害的后果,必然会对防范腐败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要做到正反相结合,既宣传好正面典型,又解剖好反面典型
开展正面典型教育,能够对党员干部起到示范、牵引的作用;开展反面典型教育,能够促进领导干部自警、自律。两种典型教育共同开展,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就会倍增。目前的问题是,一方面正面典型树的太少,特别是身边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正面典型太少,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牵引。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腐败分子俯拾皆是、层出不穷,一些干部群众由此对“我们党和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的定论持怀疑态度,少数领导干部中的意志薄弱者甚至错误地萌生“从众”心理,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与腐败为伍。另一方面,反面典型虽多,但也存在身边典型剖析不够和教育形式单一等问题,震撼、警诫作用有限。
我们要努力挖掘和树立更多的正面典型,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重要岗位上的勤廉兼优、干出实绩的典型,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这不仅能够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起到良好的导向、牵引作用,也能大大增强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近几年来,我们桃源县纪委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了“艰苦奋斗、勤政为民”优秀领导干部评选活动,将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的事迹制作成专题片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要注意把握二点:一是在开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的同时,要更多地开展本地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二是要创新方法力求震撼效果。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典型案件的案情介绍和剖析,要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方法。如制作腐败分子“忏悔录”电教片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到监狱参观并听取犯人作反思忏悔报告等做法,能对广大领导干部产生强烈的心灵震撼,值得推广。
四、要做到粗细相结合,既开展好普遍性教育,又开展好针对性教育
目前,我们开展的党风廉政教育基本上还停留在“粗放型”的水平上,尚未走向“精细化”。主要表现为面上的笼统式的教育多,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教育、专题教育少。这种千篇一律、缺乏个性化的教育无法做到因人施教、对症下药,显然其感化力、渗透力较弱。大量的事实表明,腐败分子一般都有一个渐进的演变过程,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蜕变,往往从热衷于吃喝玩乐开始;他们大肆贪污收贿,常常是从收受小“红包”起步;他们与黑恶势力同流合污或成为包工头的俘虏,也多是从交友不慎酿成的。假如在他们刚出现一些不良倾向之时,我们能施以有效的警诫教育,就可能使他们悬崖勒马,阻止他们堕落。
在教育中要遵循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相统一的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开展普遍性教育的基础上,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如针对“59岁”现象,要组织临近退休和职务上升迁无望的领导干部,开展“慎终”、“晚节”教育,引导他们光荣地站好最后一班岗,克服“末班车”捞一把的思想。针对“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问题,经常组织“一把手”们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强化民主意识和集体观念。针对“先进分子”堕落问题,组织先进分子开展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教育,防止他们居功自傲、放松世界观改造。针对“39岁”现象,组织那些任职不久和“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开展“慎始”教育,使他们跨好从无权到有权这道坎,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