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08-08-27 14:20:00 访问次数: 张书林 信息来源:《党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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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和谐是指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同级组织之间、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干部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关系协调、融洽共事的一种党内政治生活状态;党内和谐同时也指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之间以及各项建设内部的协调运转、有机统一状态。在党内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关系上,十七大报告强调要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是继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之后,对党内和谐与社会和谐关系的再次科学定位。
一、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依据
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党章规定我们党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的性质决定了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性。党的性质是党的阶级性、先进性的有机统一,党内和谐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表现形式,能否实现党内和谐是判断党是不是具有先进性的要件之一。党的先进性既是静态的也是动态的,是具体的历史的,归根到底要看党在推动历史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党的先进性的这种动态表现就是要首先造就党内和谐,以此去影响、带动和促进社会和谐。
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由党的地位决定的。我们党是执政党,居于领导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就决定了党不仅在国家政权运作中,而且在社会发展中都居于领导核心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这也就决定了党内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与基础。只有实现党内和谐,才能团结带领人民为完成党所肩负的“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历史使命而奋斗,也才能对社会和谐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由党的宗旨决定的。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构建和谐社会是惠及全体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它的成果要为全体人民群众所共享。实践党的宗旨,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努力做到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要保持“最大优势”,避免“最大危险”,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一种有效做法。这是因为:实现党内和谐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更有助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而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分布在社会的各个行业和领域,同广大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实现了党内和谐有助于密切党群关系、反映群众心声、化解社会矛盾,从而达到营造社会和谐的目的。
二、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路径
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实现党内和谐要发展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发展党内民主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我们党是执政党,许多党员干部在国家政权机关以及各种社会组织中担任着领导职务,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和贯彻落实程度会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发展产生带动作用。只有党内民主走在人民民主的前面,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以“民主法治”为重要特征的社会和谐才能够得以保持、稳固和延续。
坚持健全民主集中制,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健全民主集中制,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必须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建设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不断增强党的集中统一,才能更好地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才能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党务公开是构建党内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重要手段。由于我们党是执政党,国家的事务、社会的事务、人民的事务本质上就是党的事务。党务公开主要包括向党员公开和向群众公开两种形式。实行党务公开的过程,同时是执政党的所作所为向人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评判、消除社会疑虑和社会矛盾分歧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也就是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因此,要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扩大党务公开的范围,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这就要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在党务公开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该出手时不出手”——该公开的不公开;“只见头不见尾”——前期公开后期不公开;“犹抱琵琶半遮面”——公开时遮遮掩掩;“报喜不报忧”——成绩公开问题不公开;“跟着感觉走”——公开不公开取决于个人偏好。要着力建立党务公开领导责任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党务公开由谁领导、怎么领导,由谁负责、如何负责的问题,确保党务公开能够始终有领导、有步骤、规范地开展下去。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形成安定有序的政治局面。严格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特色。每一个党员无论其在党内的职务、资历、年龄如何,都应该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严格组织生活,执行铁的纪律,无论是谁在组织生活中违反了党的纪律,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纪律惩处。党内和谐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而是在严格的组织生活和党的纪律基础上达到的和谐。党员在党的严格组织生活和纪律规范基础上的活动和发挥作用过程,会引领安定有序的社会政治生活局面的形成,从而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要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加强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党内和谐的实现始终伴随着对党内不和谐的斗争,要具有批评的眼光,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制约。党的优良作风是党内和谐的内在要求和基础要件。党内风清气正,党内和谐就能够存在和延续;如果党内风气污浊,党内和谐也长久不了。同时,党风与社会风气紧密联系,相互作用。党风不正,社会风气也好不了。党风的根本好转能够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能够促政风带民风,政风、民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则有助于实现社会和谐。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