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5-11 15:58:00 访问次数: 基层组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最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省、市委组织部也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对做好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和《活动证》的发放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扎实做好流动党员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现将《桃源县流动党员统计表》(含表一、表二)及《桃源县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印发给你们(可从桃源党建网公告栏内下载),请认真做好所属党组织中流动党员的摸底排查、《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证及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工作,并按要求建好相关台账、填好相关报表。从今年5月份开始,按《桃源县流动党员统计表(表一)》月报制于每月22日前上报;《桃源县流动党员统计表(表二)》半年报制于每年6月22日前和12月22日前上报;《桃源县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在进一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于5月15日前按要求全部上报,今后3个月上报一次异动情况(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上报)。
上述台账和报表,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填报后报归口管理单位党组织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组织室。
联系电话:6623603
邮 箱:tyxjb66@163.com
附:1、桃源县流动党员统计表
200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