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1-05 11:23:24 访问次数: 基层组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各乡镇党委: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要求,近期将对各地落实省委10号文件和市委4号文件精神进行督查,11月底对各区(县)市2008年度组织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特要求各乡镇党委务必在近期落实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关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按照省、市委要求,2008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分别纳入了省、市委为民办实事内容,省、市“八实办”将于11中旬对各区(县)市今年的项目建设村进行考核验收,如有一个村没有完成建设任务,县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即为不合格,并对全县08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项目村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年终评为不合格岗。因此,有建设任务的乡镇要引起高度重视,主体工程已完工的村,要尽快完成工程刹尾,对工程进度较慢的村,必须克服一切困难,抢抓工程进度,务必在11月中旬前完工,确保通过省、市验收。
2、关于大学生村官任职发文工作。省、市要求,对选聘到村的大学生村官下发任职文件,担任村支部书记助理的由乡镇党委发文,担任村主任助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文,文件一式四份,乡镇党委存档一份,下发大学生村官所在的村一份,大学生本人一份,上报县委组织部一份存档备案,这项工作务必在
3、关于离任村主干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由于省、市委组织部近期将对补助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各乡镇要对照上报核实的摸底名单,按360元/年的标准,在本月20日以前将补助费发放到位,并于
4、关于特殊党费收据填发工作。近期,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对特殊党费收据的下发工作进行了抽查,并对发放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了批评。各乡镇要按组织室排定的序列号,认真填写特殊党费收据,对已经填写好但没有下发的,务必在本周之内全部发到交纳了“特殊党费”的党员手中。
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年初县委组织部下发的指导性计划,落实好今年的党员发展工作。对已由支部、乡镇党委研究同意的发展对象,本周五以前将所有材料上报组织室审查审批。完成指导性计划缺口比较大乡镇,要加快工作进度,务必在11底前完成计划任务。
6、关于困难党员扶助对象上报工作。各乡镇要认真搞好摸底,按照乡镇党员人数1%至1.5%的比例,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搞好对象上报,并制成电子文档,排好序。同时,对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医院诊断书;对连续3年享受扶助金的党员,原则上不列入扶助对象,扶助对象名单请于11月底之前上报组织部组织室。
7、关于党费收缴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年初核定的党费收缴标准,按期收缴到位,及时存入县委党费管理专户,并换好据。今年缺口较大的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于12月底前将收缴的党费全部上解。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