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3-27 10:16:07 访问次数: 组织室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桃组函〔2009〕3号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关于审核《党费收缴管理台账》和
《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局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党章》规定,自觉向党组织按月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按标准收缴党费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切实规范我县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各单位党组织务必及时整理好本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台账》和《党员交纳党费登记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和党员工资异动情况,认真填写好《党员交纳党费登记簿》,包括支部党员姓名、工资总额、交纳标准及月交纳党费等内容。
2、各级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审核基层党支部上报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薄》,并填写好《党费收缴管理台账》,包括下属各党支部名称、党员人数、应缴党费总数等内容。
3、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党费收缴管理台账》和《党员交纳党费登记簿》进行整理后,连同电子文档(在桃源党建网公告栏内下载)一并按规定日期送交县委组织部审查。
附件:1.党费收缴账薄审查时间安排表
2.党费收缴管理台账(电子文档样表)
3.党员交纳党费登记簿(电子文档样表)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