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6-29 00:00:00 访问次数: 干部二室 信息来源:干部二室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身份内有限竞争选调财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我院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在全县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中,采取有限竞争方式招考财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县检察院政工科(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 朱方勇 张红卫
联系电话:13875084988 6631168-2016
三、招考方式及步骤
1、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者,经单位同意,凭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半身1寸彩照4张,到我院办公楼四楼政工科报名。
2、考试。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财会专业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
4、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检察院对入围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到被考察对象的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
5、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由县检察院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进行公示。
四、人员录用
公示无问题反映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招考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实行全程监督。
特此公告。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