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1 16:38: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按照《桃源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桃组通〔2019〕24号),本次比选原计划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中分别择优选拔4名、2名、18名、4名。
结合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情况,根据桃组通〔2019〕24号有关要求,经县委组织部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确保达到总招录人数的前提下,对部分比选类型名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为:减少村(居)党组织书记名额3名,增加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名额3名。调整后,我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的择优选拔名额分别为1名、2名、21名、4名。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