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已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完整思路
发布时间:2006-02-10 11:17:54 访问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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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胡锦涛用这短短20个字概括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国内外观察家对此评论说,这不仅勾勒出一幅令人向往的现代化的美丽图景,也契合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乡村社会的想象。参与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文件起草的一些人士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则表示,这一提法的形成和最终提出,实际上表明了中共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思路。 “社会主义新农村”提法出台之前,为破解“三农”难题,一些地方已进行了乡村建设的实践。如上海的郊区城市化,城市郊区化,郊区农村的收入甚至超过城市收入;浙江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对《瞭望新闻周刊》解释说:“我国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客观上已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阶段,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被提出的一个重要背景。” 他指出,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都经历了由农业为工业化提供积累转向对农业进行保护的过程。改革开放前,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业部门取得巨额资金;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速后,农地在低水平估价下大量转为非农地,农民工又长年保持极低的工资水平,这二者对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贡献都是巨大的。可以说,中国农业为工业化提供的积累,无论是资金之巨还是时间之长,都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没有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明显增强,对农业提供支持和保护的条件已初步具备。这从一些重要的经济数据可以一目了然:2003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当前汇率计算达1000美元以上;农业和非农业的产值结构约为15:85;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就业结构大约为50:50;城镇化水平为40.5%。这四项指标表明,我国已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国际经验表明,进入这一阶段,不同的国家都根据各自的国情对农业进行反哺。 另一方面,从财政收入来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不是无源之水。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直到1997年之前,财政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到只有1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完全由财政来承担农村公共品投入是不现实的。而到2004年,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加总,已占到GDP的近20%,加上预算外财政,整个财政规模占GDP的比重近30%。这样,由国家财政主导提供农村公共品就具备了一定条件。 近几年,国家已经开始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农业税逐步取消,“皇粮国税”退出历史视野。2004年的“两减免、三补贴”政策使农民直接受惠451亿元。2005年政策力度加大,农民直接受惠比上年又增加251.4亿元。这都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渴望富饶文明的农村,要迎来一个公共财政阳光普照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