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0-17 15:02:09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黑龙江日报
党的十七大提出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重大课题,必须认真研究和在实践中加以解决。
一、通过正确的干部导向汇聚公信。一是要把握好用什么人的问题。这个问题本质上反映的是用人标准问题,是干部工作的根本问题。把握好用什么人的问题,就要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树立注重品行、突出发展、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那些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大力选拔那些人品正、干实事、敢破难的干部;大力选拔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和招商一线的干部;大力选拔那些善于攻坚破难、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能够打开局面的干部。做到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评优劣、以公论定进退,在一个地方形成一心一意推动发展、齐心协力促进和谐的良好氛围。二是要解决好不用什么人的问题。这个问题包括二个层面,一个是表现在干部的提拔使用上,另一个是表现在干部的退出机制上。在干部的提拔使用上,一定要坚持用人标准,严格程序,不拘一格选贤任能,坚决不能让那些品行不端、投机取巧、夸夸其谈、弄虚作假、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和虚假政绩的人得到提拔重用。
二、通过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赢得公信。1、规范干部的初始提名权。民主推荐干部要尽可能地让更多的群众参与,使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能顺利进入组织视野。要努力营造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的氛围,通过各级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的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通过“四公开”维护群众“四权”。一是公开干部选拔程序。二是公开职位和干部任用条件。三是公开干部人选业绩。四是适度公开考察结果。
三、通过科学的干部实绩考评树立公信。工作实绩是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业绩突出的干部得到了组织上的提拔重用,群众才会接受、才会满意。1、在指标设置上,要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并进,防止片面发展。在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要以经济工作为中心,也要兼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既要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经济指标,又要兼顾社会保障、社会稳定、人居环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内容,做到重点突出,点面兼顾,力求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既不限制“一枝独秀”,又不致造成“一俊遮百丑”,实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方向性和指导性。2、在计分方式上,要以年度间递增/减比例为依据,防止短期行为。在经济指标的考核计分上,既要合理确定计分下限,使不同层次的考核对象经过努力能够得到相应的分值,保护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进行创造;又要采用年度间递增/减的计分办法,引导干部不光看眼前,也要看长远,树立持续发展才是真本事的思想。3、在考评结果认定上,要客观考量“显绩”与“潜绩”、成果与努力程度,防止虚假政绩。不仅要看重干部“显山露水”的显绩,更要注重“后人乘凉”的潜绩。既要看干部近期工作、当年目标完成如何,还要看为长远发展打了哪些基础,增加了多少后劲。对那些只追求轰动效应,不顾长远发展搞“盆景政绩”的干部,不但不提拔重用,还要进行严肃批评,引导干部干在当前,想在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