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07 00:00:00 访问次数: 邹洪源 信息来源:组织室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落实省委组织部领导的指示,贯彻执行全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的会议精神,确保“十八大”前将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100%建立党组织,根据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文件精神,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桃源县成立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桃源县社会组织党工委)。
社会组织党工委设县民政局,与县民间社会组织管理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负责抓好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社会组织党工委的成立,有利于提高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