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出台远教站点运行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9-13 00:00:00 访问次数: 莫海龙代欣 信息来源:远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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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远教站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站点正常稳定运行,9月12日,桃源县委组织部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下发了《桃源县远教站点运行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站点运行维护经费标准,将站点年运行维护经费提高到了2200元,由县财政在对村转移支付中安排。该办法对经费使用范围作了进一步规范,严格规定只能用于远教设备更新升级、站点运行维护和操作员补贴,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为了防止设备老化影响学用效果,该办法明确每年从各站点运行维护经费中留存一定比例作为设备更新升级基金,在财政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县委组织部每年开展一次设备普查,根据各站点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站点设备更新升级计划,逐步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升级。
此外,《管理办法》还对设备维修、耗材更换、系统维护、上网资费、站点操作员补贴发放、站点管理、目标考核等内容作了详尽要求,对于规范我县远教工作日常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供稿:县委组织部 莫海龙 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