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4-17 16:59:58 访问次数: 办公室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确保在私营企业主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年来,桃源县对发展私营企业主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发展党员的经常性工作,加强领导和指导。针对私营企业主身份的特殊性,县委和县委组织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基层党组织在私营企业主中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县委组织部每年初都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各乡镇党委和各县直机关党委根据县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配套制订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深入宣传,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做好私营企业主的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底数是关键。为此,桃源县先后对县内近800家私营企业开展了调查摸底,进一步掌握了私营企业主的成长历程、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较准确地把握了私营企业主基本特征和思想政治状况。在此基础上,深入宣讲,营造氛围,积极引导私营企业主向党组织靠拢。同时,落实责任,建立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三级培养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培养教育。还主动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实践中锻炼党性搭建平台,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成长,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到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参加访贫问苦等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他们在艰苦创业和回报社会中实现理想信念,坚定他们追求进步的决心。今年,桃源县私营企业主中已有入党申请人19名,入党积极分子22名。
三、坚持标准,完善机制,充分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1、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根据实际,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预审制、公示制、无记名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联名推荐制主要由村(居)或下属党支部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专门举办培训班,详细讲解操作规程,配套印发《先进分子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发展对象推荐表》等表格。为加强工作指导,每年初,县委组织部和各基层党委(工委)都要逐级对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发展的党员不出问题。同时,对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相应追究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和党委责任,落实工作职责。
2、实行严格把关制。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操作过程中,严把“五关”:即跟踪考察关、群众满意关、培养教育关、入党手续关、预备党员考评关。在确定私营企业主为发展对象时,尤其注意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委要将他们的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批准。切实做到“六不发展”:即群众意见较大或尚有问题未查清的不发展;培养期不够一年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入党前集中培训和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和政审材料不全的不发展;入党未经过谈话的不发展;入党手续不完全的不发展,确保私营企业主党员的质量。
3、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私营企业主入党后,联系人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增强党员意识,掌握其思想政治状况、工作和生活情况。针对新党员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着重对他们进行党性观念、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解决思想入党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关心企业经营活动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私营企业主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他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