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6-19 08:31:56 访问次数: 办公室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一是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组织部针对上访人员所反映的问题,分类别实行对口接待和处理。属于组织部管理范围来信来访,归口干部监督室接待,并做好信访登记,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协调相关组室和人员搞好信访调查、处理;不属组织部管理范围的来信来访,由干部监督组报请部领导批转相关部门处理。
二是建立健全信访督办制。组织部通过建立信访督办制度,形成了职能组室跟踪督办、分管领导指导督办、部长办公会集中审核督办的信访工作督办格局。督办时,重点突出重要问题信访案件、越级上访后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反映党员干部重大问题的信访件、多次重复上访、需多个部门联合集中办理的信访件等重要信访内容,确保重大信访事件得到及时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责任追究制。组织部为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给每一名上访对象一个满意的回复,出台了严格的信访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规定,对来访人员态度冷淡甚至生硬、办理信访件时不认真负责而引起来访人员不满等现象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在办理信访件时调查不深入,简单应付打发来信来访,从而导致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的,责令相关组室重新办理;对无故积压、推诿来信来访,在调查处理来信来访的过程中敷衍了事甚至作出错误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具体办理人员和组室负责人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