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7-15 15:18:48 访问次数: 办公室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组工干部作为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更应认清自身肩负的职责和使命,紧密联系自己的岗位实际,自觉养成良好作风,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总的来说,组工干部树立“四可”形象要善于处理“五种关系”。 一是小事与大事的关系。任何一件大事,无不是由若干小事构成的。能够在小处努力,把每一件小事做好的人,一定能成就大事业。组织部门的每一项工作,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这就要求组工干部必须高度负责,一丝不苟,认真认真再认真,细致细致再细致。对难事要藐视,遇难事要举重若轻。 二是规律与创新的关系。组织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环节多,看似繁杂,但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要善于发现和总结。组工干部掌握了这些规律,工作就能有的放矢、有条不紊、有效应对。所以,在工作中,组工干部要在遵循规律、探求规律的基础上,敢于突破规律。 三是程序与效率的关系。组织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强,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做到井然有序、程序到位。在讲程序的基础上,组工干部还要追求讲效率,就是要雷厉风行。对于组织部门来讲,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工作的优劣成败。 四是善始与善终的关系。组工干部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都要善始善终,不能对工作有一丝一毫的马虎。组工干部只有做到善始善终,持之以恒,才能到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 五是任劳与任怨的关系。组织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工作很辛苦。组工干部没有台前的辉煌,只有幕后的艰辛,必须具备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的品质和精神,做到既能任劳,又能任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