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三项举措” 强化大学生村官管理
发布时间:2008-07-21 10:32:24 访问次数: 办公室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
桃源县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采取“三项举措”,落实政策、注重培养,强化对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
1、执行既定政策。根据《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确保各级部门真正落实好相关政策。
2、规范岗位管理。对招聘至乡镇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合同管理制,即聘用期内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
3、注重教育培养。将高校到农村工作的毕业生列入村干部教育管理范畴,并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和培训,支持他们参加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对工作表现优异的,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推荐为乡镇后备干部,加大培养力度。开展为期一周的村官上岗培训班,对到农村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农村的基本知识以及基层工作的方法。同时对工作业绩实行年度考核制,将年度考核结果与年度奖励、事业招考加分相挂钩,建立起了竞争激励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大学生的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