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03-15 09:23:01 访问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来源:
今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系统建立起面向社会公开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此举引起民众广泛关注。据了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指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个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个人和单位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其内容范围限定在一九九七年以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犯罪、单位行贿犯罪、向单位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等案件。查询内容包括行贿人的个人情况、犯罪事实、判决结果等。
据介绍,检察机关提供行贿“黑名单”对外查询需要一定的申请审批手续。查询者想查询某单位或个人是否“榜上有名”,要携带介绍信、查询情况说明和身份证等,先到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经检察院相关部门审批,才能得到要查询的信息。按照要求,无论是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查询,只要具有正当理由,检察机关都不得拒绝查询。
有关人员介绍,目前,河南省十八个市地都已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到今年六月底,“黑名单”查询系统将在该省实现省市两级检察机关联网,今年年底,“黑名单”将实现省、市、区(县)检察机关三级联网,这意味着有“污点”的行贿人今后将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