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实行组工干部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制度
发布时间:2006-10-30 14:32:55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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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组工干部服务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的工作能力,打造一支“素质一流,工作一流,作风一流”的组工干部队伍,从今年起,桃源县委组织部建立了组工干部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制度。
制度规定,部机关每名干部联系一个乡镇、一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要经常性地深入联系点,全年不少于15次。主要任务是了解联系乡镇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势下的思想、工作、作风状况;了解联系乡镇及点村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动态;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为联系乡镇、点村的新农村建设服好务;认真总结和推介当地新农村建设中形成的新经验,涌现的新典型;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新对策,撰写2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确保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制度取得实效,县委组织部同时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采取半年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查联系记录与到联系点核实相结合,看服务态度与建设成效相结合,季度汇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等形式,严格考核干部联系的实际效果,并作为干部年底考评的重要内容。
到目前,部机关干部下到联系点次数均在13次以上,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文章40多篇,联系的26个新农村建设点村的村容村貌进一步改观、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的亮点。机关干部普遍认为,通过建立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制度,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能力,深化了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增强建设新农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