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0-31 16:22:53 访问次数: 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为进一步拓宽县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和形式,保证代表民主权利的全面落实,桃源县坚持积极探索,建立并推行四项制度,确保县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好作用。
一、推行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主要是从制度和措施上规范党内通报的内容、范围、时限等基本事项。对于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采取集中开会、印发文件资料等适当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向县党代表传达,落实代表的知情权。通过建立健全来信来访、信息反馈、党代表接待日等工作制度,以及设立专线电话、电子邮箱、民主意见箱等多种方式,让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及建议能够及时反映给党代表。对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县党代表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情况,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其它紧急问题,县党代表及时向县委反映,确保迅速落实处理措施。
二、推行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县委及县委职能部门在全县经济工作思路、重大项目开发、党的建设重大主题活动、重要岗位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首先在适当的范围内召集县党代表开展议事、听证和其它形式的活动,征求意见,在落实党代表民主权利的同时,促进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如对总投资近50亿元的创元铝业工业项目开发,县委就召开了有部分县党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又如在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异动前,都在适当范围内听取了县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三、推行调研视察制度。将县党代表分成工业项目开发、新农村建设、城镇开发、旅游开发、社会事业发展、党的建设等多个小组,每个小组明确一名负责人。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每个小组每年选择1-2个课题开展调研,提出可行性意见,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每年还以小组为单位,分期分批组织县党代表视察全县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基层党建示范点,进一步了解情况,增强县党代表的感性认识,从而更好地发挥好参政设谋作用。
四、推行提建议、意见和批评制度。要求每个县党代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对于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给予答复,并迅速落实相关措施。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每年县党代表都提出意见建议在200条以上,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